就是不行!汽車別借女友開 爸爸「正確觀念」一段話...網推爆

▲碰上朋友、男女友借車,你會出借嗎?(圖/記者季相儒攝)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學生時代機車,出社會後借汽車,不管開口的一方是朋友或女友,總讓人陷入難以拒絕的兩難局面,借一下有關係嗎?就有位爸爸兒子聊天,不斷耳提面命要求,千萬不能把機車、汽車借給女友駕駛,因爲兩人再親近,站在法律立場出了意外是沒辦法得到賠償,一席話讓網友大讚觀念正確!

賴姓網友3日晚間在「爆廢公社」貼文,分享一張和爸爸對話的Line訊息截圖,好奇想和衆人討論,「各位會跟自己同居的女朋友互換交通工具使用嗎?」他說,目前自己有一輛車,女友有機車,但家人很堅持,不斷耳提面命提醒不能騎她的機車,汽車也不準讓女友駕駛,「各位覺得能接受嗎?」

根據Line對話,爸爸先是提醒兒子,不管是機車或汽車都一樣,永遠不要借三等親以外人士騎乘,尤其是女朋友,「要借就是不行,你可以載她,就是不能借她。」這論點賴男十分好奇,不懂爸爸在堅持什麼,「女朋友不是很親嗎?爲什麼不行?」

爸爸說,男女朋友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合法關係,對方騎車、開車如果出了任何意外,「我們當初投保保險公司不會理你的。切記,你永遠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情。」經過詳細解釋,賴男似乎明白了,傳了一張可愛貼圖感謝爸爸提醒;爸爸則相當老成迴應,「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爸爸的一席話,如暮鼓晨鐘,發人深省。(圖/翻攝爆廢公社)

截圖貼上網,吸引近7千網友朝聖,直說爸爸太中肯了,「爸爸是對的」、「本來就是啊,就算是很好朋友也要避免」、「還沒結婚,聽家人的話是對的」、「雖然看起來好像太現實,但是法律上就是如此」、「爸爸的觀念很正確」、「這老爸也太細心了」、「借了出事,車主連帶責任。」

也有些網友認爲,如果另一半堅持要借,得先弄清楚保險項目,「只要車子有保丙式車體險裡的免追償(必須也要有車體險),誰開你車都不用怕」、「要看保險的條款,現在有被保險人許可下使用也是會賠」、「如果你有保第三責任險就可以借,出事保險公司會出,但一般都沒有保這個險,如果出車禍或是女友自己A到車。」

事實上,一般情況下若把愛車借朋友、男女朋友駕駛,爸爸說的相當正確,除非有買特定保險,不然碰上意外可就得不償失了。「汽車車體損失險」依保障內容不同,分成甲、乙、丙式3種,丙式有最基本的車碰車保障,甲式保障最周全,涵蓋碰撞、傾覆、火災,另有「第3人非善意行爲」以及「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的保障。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保險的「被保險人」範圍是配偶、家屬、4等親內血親和3等親內姻親,車主將車借給他人使用,保險公司賠償後會再向駕駛人追償損失。若要避免此類情況,車主可選擇保車體損失險,再附加「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這樣把車借給友人、男女朋友,保險公司賠償後,不會再向駕駛人追償。

▼爲了保險起見,不管是汽機車還是別借人使用纔好。(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