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狼師反惹官司 性騷擾國小女學生!告檢舉人妨害名譽

廖姓男老師被控性騷擾國小女學生廖男檢舉人提告妨害名譽,但檢方偵辦後,認爲檢舉人爲校方推派並無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國小男老師被爆對女學生性騷擾,校方推派一男子任檢舉人,性平會也認定男老師有「性侵害行爲」,但認定結果出爐,男老師卻對檢舉人提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爲檢舉人並無犯意,且爲校方所推派,給予不起訴處分。

性騷擾案部分發生在2017年10月,新北市一國小接獲檢舉電郵,寫明1廖姓男老師涉嫌對「就讀小學孩子實行姓侵害行爲」,校方立即啓動性平機制,經調查後性騷擾案成立,廖男不滿,認爲遭黑函攻擊,對電郵檢舉人提告妨害名譽。

不過檢方調查後發現,該名檢舉人實爲校方推派,按《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在接獲廖男性騷擾事件通報後,必須啓動性平機制,推派檢舉人。因此該檢舉人並無主觀誹謗名譽犯意,因此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