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被罵垃圾要提告 黃國昌: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記者潘俊宏/攝影

臺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京華城案,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先前以「垃圾」形容媒體報導,鏡週刊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爲損害賠償之訴。黃國昌今天聽聞後僅表示,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就是他的迴應。

鏡週刊今天發佈聲明,黃國昌多次以「垃圾」辱罵相關報導,由於道歉時限屆至而未獲置理,因此將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爲損害賠償之訴,黃國昌的言行屬於低價值言論,爲了捍衛新聞自由及記者尊嚴,必須訴諸珍貴的司法資源,導正此歪風。

黃國昌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僅說,「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這就是我10個字的迴應。」

鏡週刊報導,檢廉偵辦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貪污弊案出現重大進展,辦案人員在行動硬碟查獲8張鉅額支票影像,相關金流早已全部遭到掌握,總計不法金額超過1億餘元。另外,去年藍白合破局後,柯文哲聯繫臺中市長盧秀燕傳達政治主張,希望促成「柯盧合」的企圖不言可喻。

黃國昌前天反問媒體,是否有除了鏡週刊以外的問題,「我真的沒有時間待在這邊,回覆那個莫名其妙的週刊,他們所寫的任何東西」,並且強調沒有對在場記者不敬,自己本來有事要先離開,如果是要回答這種垃圾週刊的問題,「對不起,我真的沒有這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