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釀6勇消殞命 董座6人輕判獲緩刑定讞

桃園平鎮敬鵬工廠6年前大火奪走6名消防員和2名移工性命,董事長黃維金等6主管被認定建廠時使用易燃材質風管,並在防火間增建違章建築,遭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3至8月均緩刑。對此檢方痛批輕縱提起上訴,今二審宣判維持原審判決定讞。

檢方調查,敬鵬平鎮三廠2002年建造時,董事長黃維金、前廠務陳姓副總經理、前平鎮廠吳姓廠長及江姓工務部經理4人主導興建風管廢氣工程,卻便宜行事由承包商裝設PP易燃材質風管,未擇用耐燃材料,破壞防火外牆效能,並通過會辦完畢;另未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擅自在兩廠房的防火間隔增建違章建築,將兩廠房以通道連通,使防火間隔失效。

由於廠內5樓隧道式烤箱區所塗制的印刷油墨經烘烤加熱後,會產生易燃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一部份上升至烤箱上方熱排風管內,冷凝後變成液態滯留在風管內,當氣體濃度過高時,遇有火星就可能起火,因此每年應實施至少1次熱排風管內壁檢查、清潔保養或更換管線等措施。

但負責相關業務的環工課廖姓課長、陳姓工程師自建廠後就未依規定執行監督清潔更換,導致2018年4月28日晚間,5樓東側隧道式預烤箱在烘烤PCB板製程中,產生油墨碎屑或毛髮等異物,被吸入上方循環葉輪並吹向加熱器,接觸到鎳鉻絲高溫瞬間成爲燃燒顆粒,再排出至烤箱上方的易燃熱排風管開始悶燒,隨即火焰沿風管快速蔓延至各樓層,導致廠內6名消防員及2外籍移工來不及撤出缺氧死亡。

桃園地院一審審理時,認爲敬鵬6人犯後均坦承犯行,並與全部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且賠償完畢,董事長黃維金災後以個人捐款千萬元給消防英雄專戶及外籍勞工,其他被告投入環保基金改善覆育環境影響,並考量個人經濟健康因素,最終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董事長黃維金4人有期徒刑6至8月不等,緩刑3年,環工課廖姓課長2人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

對於一審判決檢方不服,痛批6主管的輕忽漠視工安造成8人葬身火海,判決有輕縱之嫌,案經上訴二審,桃園地院今宣判原判決關於罪名部分撤銷,6名被告均犯過失致死罪;檢察官上訴請求從重量刑爲無理由,應予駁回,故被告6人量刑、緩刑宣告及條件均維持原審判決諭知並不得上訴。

桃園市平鎮區2018年敬鵬大火造成6消防員殉職、2外籍移工喪命,桃園地院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董座等6人有期徒刑3至8月,緩刑2至3年不等,今二審宣判維持原判。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平鎮區2018年敬鵬大火造成6消防員殉職、2外籍移工喪命,桃園地院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董座等6人有期徒刑3至8月,緩刑2至3年不等,今二審宣判維持原判。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