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赴歐 諮商風電國產化爭議

據瞭解,近20年來WTO有很多關於國產化要求法律爭議的爭端解決案件,涉及再生能源商品、風力與太陽能發電、生質燃油、資通訊科技,以及汽車等各種不同產業,被告者包括已開發會員國含括美國、加拿大、歐盟,還有開發中會員國像巴西、印度、大陸、土耳其等,臺灣則是因風電產業國產化首度被告到WTO。

知情人士透露,因爲發展風電光電等再生能源,實施國產化政策而被狀告到WTO爭端解決小組,所在多有,我國爲展現誠意,同意與歐盟進入諮商階段,下月約10日前後,國貿署和能源署將組團赴布魯塞爾,與歐盟就風電國產化政策展開諮商;各國基於產業發展的需求,訂定採購規範一定自制率的比例,並不少見,歐盟可能會就WTO規法,我招標文件及程序是否合法等,與我國諮商。

知情人士指出,我國在訂定風電國產化政策時,都有跟投標廠商溝通說明,程序公開透明,所有參與風電投標的歐商都一清二楚,並無不公平或歧視待遇。這位人士說,我也會向歐盟表達,倘若風電發展一開始全部市場開放,大陸制相關產品或零組件以傾銷價格進口,屆時對歐商在臺建立供應鏈不見得有利。

知情人士說,政府是希望臺廠及歐商都能建立風電產業供應鏈產能,屆時受惠的不只歐洲開發商,還包括歐洲製造的供應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