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市議會調查小組結論出爐:公益性、對價性嚴重不足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臺北市議會組成「京華城容積違失案」調查小組,結論與建議30日出爐,並提出5點結論和8項建議。(劉彥宜攝)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臺北市議會組成「京華城容積違失案」調查小組,結論與建議30日出爐,並提出5點結論和8項建議。臺北市議員表示,本案公益性、對價性嚴重不足,且柯文哲明知當時正在行政爭訟,但還是與市府訴訟策略相反,爲京華城自創容獎,未來將要求在行政訴訟中的案子,首長不得干預。

調查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議員遊淑慧指出,京華城調查小組共開11次會議,是開會次數最多的調查小組。社民黨議員苗博雅強調,此次調查報告範圍僅限20%自創容積獎勵的行政違失責任,並對市府提出建議,其餘部分及司法責任不在調查範圍,有待司法做進一步認定。

苗博雅說,5點結論包含,第1,在京華城案行政訴訟過程中,柯文哲明知正在爭訟,但還是做與市府訴訟策略相反,且不顧及都發局的意見,自創容獎並衍生後續這麼多爭議。

第2,都發局爲主管機關,都委會爲審議機關,理應秉持公正、客觀守護容積公共財,但柯卻在議員座談會期間指派當時都發局、都委會主席彭振聲擔任京華城案PM,破壞客觀公正立場,十分不可取。

第3,京華城不是都市更新老舊建築,卻以「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3項自創容獎,取得1萬265坪新增樓地板面積,讓京華城獲利200億元,公益性、對價性嚴重不足。

第4,京華城改建並非「都市更新案」,不適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京華城也不願遵循《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多位都委會委員黃臺生、曾光宗也表明,都委會沒有創設容獎的權限,市府握有細部都市計劃最終覈定權,應就適法性把關,卻未善盡把關責任。

苗博雅點出,柯文哲以指定彭振聲受理京華城案的手法,破壞都委會、都發局的客觀公正性,而後籤準都委會爲私人陳情案研議容獎,都發局球員兼裁判通過自創容獎,接着回到柯文哲手中核定公告細部都市計劃生效,等於是坐上特權特快車,京華城明明打輸行政訴訟,還透過不公不義程序取得容獎,財團特權莫此爲甚,令人痛心。

遊淑慧則說明8項建議,包含第1,要求市府在行政訴訟中的案子,首長不得濫用行政權干預、交辦處理;第2,都發局、都委會原應各司其職,扮演把關和研議角色,都發局卻未善盡把關責任,僅因柯文哲交辦,就跳過適法性、合理性提送都委會研議,因此要求市府日後須明確提送都委會案件的流程標準。

第3,容積獎勵涉及龐大公共利益,應有明確法源依據,不應僅以行政裁量權或由都委會通過,即創設項目;第4,關於京華城未來停工、容積審議等,市府應組專案小組討論因應作爲送議會報告。

第5,未來將要求都委會不得爲私人投資開發個案進行研議;第6,也會請政風處將調查小組所有資料請政風處成送檢廉,並送交監院調查、彈劾行政首長,建議監院重新調查2017年容積率審覈意見是否合宜。

第7,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多次拜會市長、副市長和都發局長等人,但會面未見於任何廉政登錄,請政風處檢討、落實廉政登錄,且對於濫用便籤交辦制度,也要檢討是否適法合宜;第8,本案讓市民備感都更困難,但財團卻相對容易的不平感,建請市府應檢討研議基準容積或容積獎勵如何真正由市民受益,加速臺北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