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PLA免洗餐具政策上路 新北首日抽查324家業者皆過關
禁用PLA免洗餐具政策1日上路,新北市環保局抽查324家業者皆符合規定。(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限塑政策,8月1日起新北市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和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場所,不得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膠(PLA)製成的各式免洗餐具。環保局昨抽查324家業者皆符合規定。
環保局表示,生物可分解塑膠(PLA)主要是由植物澱粉如玉米、小麥等碳水化合物作爲原料發酵、脫水、聚合等過程製成,常用於食品包裝網袋、蛋盒、超商微波食品容器、速食店的免洗餐具等。但PLA須在特定溫度及溼度條件下才能有效進行微生物分解,而目前國內並無合適的再利用方式及堆肥設施,因此最終只能以焚化處理。
爲減少塑膠類免洗餐具的使用,環保署日前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公部門、公立與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和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場所自今年8月1日起,不得提供PLA材質的杯、碗、盤、碟、餐盒等免洗餐具。
環保局稽查人員昨於新北市各區針對管制對象展開稽查,總計抽查324家業者,全數符合規定,皆積極配合減塑政策執行,後續也將派員不定期稽查,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告發,最高可處6000元罰緩,並得按次連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