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法院:制種回收引糾紛 法官調解促和諧

近日,金塔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種植回收合同糾紛,雙方達成協議並當庭履行案款,實現了保障農民權益,促進種業經濟發展的“雙贏”效果。

2023年4月,高某種植了某制種公司的西瓜制種,制種公司委派俞某對種植戶進行田間技術指導,雙方並未簽訂書面的種植合同。2023年8月,高某通過人工精選和機器選取,將72公斤的西瓜種子交制種公司。但制種公司沒有按照約定支付制種款。高某索要無果,遂訴至法院。制種公司辯稱高某的西瓜種子淨度和水分達到了收購標準,但是沒有通過純度的驗收。制種公司委託第三方檢測高某的種子純度只達到了86.5%,不符合收購標準,因此拒絕支付款項,並申請對高某的西瓜種子進行司法鑑定。高某表示起早貪黑給西瓜授粉辛苦那麼長時間也很不容易,雙方一時僵持不下。

承辦法官瞭解詳細案情後,認真梳理該案關鍵所在,考慮到啓動司法鑑定程序必將增加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在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從中尋找調解的平衡點,建議雙方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能夠互諒互讓解決問題。經過耐心調解,最後雙方達成一致,制種公司當庭支付高某制種款22089元。

法官提示:制種有風險,種植需謹慎。種植制種作業需簽訂書面的種植合同,和有資質在種子管理站備案的制種公司合作。同時也要積極留存證據,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要積極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劉歡)

來源:金塔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