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價購股東會委託書違法 集保籲有事證應即刻檢舉

集保結算所經理陳子碇強調,委託書徵求人以金錢或其他利益向股東購買委託書,屬於嚴重違法行爲,除價購取得的委託書不予計入該次股東會表決權外,金管會並將依證交法規定對違法者處以24~480萬元不等的罰鍰。

集保結算所指出,投資人若有發現違法取得及使用委託書,可向集保結算所檢舉,並可檢具違法過程錄音、錄影或照片協助查證,經查證屬實者,最高給予檢舉獎金20萬元,檢舉電話爲(02)2547-3733。

集保結算所同時呼籲,投資人除了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出席外,也可多加利用集保「股東e服務」,透過電子投票參與股東會表決,落實股東行動主義,股東會若有發放紀念品,股東亦可依照公司公告期間、地點領取紀念品,股東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