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違法買大同案 金管會證實:收到檢舉

證期副局長張振山。(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天(18日)表示,針對陸資違法買大同股票案,「有進一步的事證」,金管會已經着手調查。證期局證實,9月有收到檢舉函,但因爲還在查證中,檢舉函內容跟相關細節,要待確認事實後,纔會對外說明。

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19日透露,陸資違法買大同股票案,金管會在近期有收到檢舉函,是內部員工所發的,但針對檢舉函內容,金管會還在查證中,依法不適合對外說明,檢舉函有些事項很明確,查證後若屬實,金管會會依法處理,請違法陸資離開然後處分

但立委黃國昌今天(19日)也在臉書爆料永豐旗下證券公司違法引進中資炒作大同股票,金管會當時針對9萬5千張認定背後是中資,7月初就從香港收到檢舉,炒作大同的中資是任國龍所有的上海龍峰集團,同時不只9萬5千張,任國龍家人也透過兆豐金旗下的兆豐證炒作大同股票,質疑金管會說謊。對此,張振山不願多作迴應,只表示金管會是在近日收到檢舉函,也有跟主委報告,詳細內容不方便透露。

而日前被金管會認定的9萬5千張大同股票,張振山表示,該陸資已經全部出脫。日前針對違法陸資,因爲受限《兩岸關係人民條例》,針對違法陸企代理券商,只能罰到最高60萬元,證期局表示,在之後有建議陸委會,針對陸資違法投資臺股應加重罰則,會尊重陸委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