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工作的通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普惠信貸盡職免責適用於銀行業金融機構普惠信貸業務營銷、受理、貸前調查、審查審批、放款操作、貸後管理等環節中承擔管理職責和直接辦理業務的相關人員,包括分管普惠信貸業務的機構負責人、管理部門及經辦分支機構負責人、普惠信貸業務管理人員、普惠信貸業務經辦人員等。

本通知適用於單戶授信一千萬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經營性貸款,以及單戶授信五百萬元及以下的農戶經營性貸款。小型微型企業、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和農戶的其他表內外經營性授信業務可參照執行。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鼓勵擔當、盡職免責、失職追責問責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普惠信貸服務政策,開展盡職免責工作。在落實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制度時,應避免只追求程序及形式合規,應注重人員履職實質,強化風險管控能力建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