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發生事件之解析--2025.2.22

今日網絡報道房東猥褻24歲女租客被行拘7日,因超70歲警方未執行,其子稱是“福利”。

2月19日,江蘇南通劉先生髮視頻反映房東趁着自己不在家猥褻自己24歲女朋友,報警後警方對房東作出拘留7天的行政處罰,但因房東超過70週歲不予執行。

“70歲了,法律拿他沒辦法。他兒子還說,70週歲不執行處罰是‘福利’。”2月20日,劉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準備提供新證據申請行政複議。

2月18日開發區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月17日傍晚,涉案當事人進入出租屋內,對租客採取摸手、親手、摸胸等方式實施猥褻。以上事實由當事人陳述、被侵害人陳述、現場勘驗檢查筆錄、電子數據等證據證實。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現決定給予其拘留7日的處罰。因當事人是70週歲以上的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點評:

《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明顯存在不合理之處,這樣的安排,無異於縱容高齡人犯罪,不光是對犯罪當事人,同時對其家屬如上文中的老人兒子這類人也是一種警示,應該建議修訂,必須執行拘留處罰,如果爲避免出現意外,可要求其子女陪護,並收取一定費用,如此方能起到懲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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