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電支內控廢弛又挨罰 準新郎倌胡亦嘉被停職董事長一年
街口電子支付董事長鬍亦嘉日前才傳出喜訊,向神似韓星潤娥的女友莊鬱琳求婚成功正準備做新郎倌,4日卻收到金管會一張長達12頁大罰單!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街口電支與母公司街口金科「一筆資金二家公司使用」有礙街口電支健全經營,除開罰公司180萬元,並將街口董事長鬍亦嘉停職一年。
金管會表示,這是國內電支機構負責人或高階主管首次遭到停職處分。而街口電支也是國內第一家被金管會開罰的電支機構,早在2019年11月街口支付就因在農曆春節舉辦「發紅包」活動,爲求快便宜行事,有墊付款、允許商家帳戶可透支等內控缺失,金管會對其開罰180萬元並要求董事長鬍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如今街口電支再次因爲內控疏失、董事會形同虛設被開罰。
林志吉指出,街口電支在2018年2月4日開業後,就貸給母公司街口金科20次款項,合計金額7.75億元,且都是依胡亦嘉口頭指示就準貸與撥款,沒有經過董事會,完全架空董事會監督功能、內部控制廢弛。
且金管會還抓到,街口電支貸款給母公司街口金科有超逾其所訂定資金貸與程序有關資金貸與總額限制之情事,已嚴重影響公司財務健全。林志吉指出,街口電支公司於2019年4月29日辦理增資3億元后,隨即決定在2019年5月9日貸與街口金科公司3.4億元,借款金額累計達4.14億元;另於2019年10月18日及2019年12月31日該公司二次評估會議中,決議貸與街口金科1.6億元及1.32億元,貸與金額各達該公司前期財報淨值之53%,已超逾資金貸與程序所規定之資金貸與總額限制,嚴重影響公司財務健全。
林志吉表示,胡亦嘉身兼街口電支公司及街口金科公司董事長,利用其身爲兩家公司董事長職務之便,逕爲決策將街口金科公司之出資款項再行貸與街口金科公司,形同一筆資本提供二家公司使用,已忽視電子支付機構資本額爲提供健全經營基礎之規範目的,顯示胡未善盡街口電支董事之忠實義務,使得街口電支公司有礙健全經營之情事。
因此,金管會對於街口電支辦理資金貸作業所涉缺失,經綜合考量下除開罰公司180萬元,並停止董事長鬍亦嘉執行董事職務1年。
收到裁罰書後,胡亦嘉不改以往作風,立刻在臉書回擊。他指出,街口電子支付對於金管會的處分「絕不接受」,他質疑金管會金融檢查時,對於街口電子支付同樣母子公司借貸並未有任何糾正及懲處,爲何卻在兩年後做出如此嚴重的裁罰,此裁罰明顯荒謬不公,並強調,「街口將向監察委員對黃天牧提出彈劾」,對於金管會對街口造成的任何損害,將立即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