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退保2億元高院裁準遭撤銷 樂升許金龍抗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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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升負責人許金龍因涉違約交割弊案從2016年遭收押,去年3月許的姐夫畢華民拿出2億元借他,他獲交保後卻沒有還錢,畢男聲請返還保證金高院裁準,許因此又回看守所遭押,他提抗告最高法院認爲原裁定理由不完備,撤銷發回高院。

許金龍被控坑殺2萬名投資人不法獲利40億7023萬多元,臺北地院認爲他隻手遮天,犯後沒有悔改之意,態度不佳,將他判刑18年,前年高院改判12年,但最高法院認爲事實有待調查釐清,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裁準讓許男以2億元交保,但許都說沒錢,未辦妥交保。直到2019年3月11日畢華民拿出2億元繳納保證金,許金龍才獲交保,但畢男主張許男沒有依約在6個月內還錢,導致他身心俱疲、頻頻住院,他向高院聲請准許他退保併發還保證金。

高院考量畢男所繳納之具保金額高達2億元,且他年事已高又有多種慢性疾病強令他再繼續擔負高額負債以擔保許男審判之進行及刑之執行,自難謂公允,准許他退保,許金龍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