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 調查小組全員外聘
教育部修正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調查小組全員外聘。(校園示意圖/郭吉銓攝)
教育部17日修正發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整並調查處理機制,減輕學校負擔,將性別事件以外所有師對生違法事件,全部整合由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統一調查。
針對教師解聘,過往調查小組均是由學校自己遴選,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表示,爲建立專業性及公正性的調查小組,未來校事會議調查小組全員外聘,由各主管機關從人才庫中推舉3到5倍名單,供學校遴選出3到5位委員。
爲減輕學校負擔,區分不同事件的調查程序,違法情節未達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者,校事會議得決議無須組成調查小組,依教師成績考覈辦法處理。此外,爲保障教師工作權,主管機關應設審議委員會審查,若發現調查程序或終局處理違法,得命學校繼續調查、重新調查或依法處理。
教育團體擔心外聘委員會不瞭解教學現場狀況,國教署人事室主任古明哲表示,新制要求調查小組須邀請學校的家長會、教師會代表陳述意見,將有助於釐清學校整體事件脈絡。若檢舉人不服學校不受理的決定,或被害人不服終局處理結果,都可向主管機關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