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省級招辦不得將高考成績提供給中學
今後,各省級招辦只能將考生的高考成績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2月19日,教育部官網發佈《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今年高考命題方向,並對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管理、各地的教育政績觀提出要求。
今年,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新高考將落地。教育部在《通知》中指出,各高校要加強與中學人才培養銜接,進一步優化選考科目要求,完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向社會公佈,逐步轉變簡單以考試成績爲唯一標準的招生模式。
教育部明確,2021年高考命題要堅持立德樹人,加強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查和引導。要優化情境設計,增強試題開放性、靈活性,充分發揮高考命題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引導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
今年,強基計劃將繼續實施。教育部要求,優化高校考覈的內容和形式,充分運用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考查思想品德、專業興趣、科研志向以及吃苦耐勞的精神等,着力選拔“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優秀學生。加強與中學的銜接溝通,幫助學生了解強基計劃專業的優勢、培養模式和發展前景,引導適合的學生報考。
《通知》對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管理進行規範,不得隨意將普通批次招生專業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開展招生秩序專項治理,嚴肅查處違規宣傳、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違規承諾錄取等行爲。
《通知》強調,各地各校要堅持正確的教育政績觀,除教育部規定的特定事項外,只能將考生的高考成績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嚴禁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嚴禁各地政府、學校、培訓機構以高考成績爲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