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優化公路交通標誌標線 加強動態調整管理

人民網北京6月9日電 (王連香)日前,交通運輸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開展公路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專項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隨着公路路網密度加大,路段功能變化綜合交通運輸發展以及城鎮化建設加快,對複雜路網下多路徑指引、間接指引以及與其他運輸方式銜接指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爲建設人民滿意交通,服務公衆安全便捷出行,交通運輸部決定開展公路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專項工作。

《通知》顯示,對在用和在建公路交通標誌標線開展排查評估和優化提升,重點爲以下路段:一是高速公路樞紐互通立交及上游影響路段,特別是高速公路共線段起(終)點樞紐互通立交、建設時序間隔較長的高速公路間樞紐互通立交、帶有收費站功能的樞紐互通立交。二是高速公路出入口路段,包括一般互通立交出入口,服務區和停車區出入口,隧道與互通、服務區、停車區出入口間距較小的路段。三是車道數增減變化路段及過渡段。四是其他路段,包括繞城高速、穿城普通公路、多運輸方式銜接路段等,路網完善引發交通流量、流向變化較大路段,路網複雜等路段。

《通知》要求,對於在用公路要按照現行標準規範對重點路段進行排查評估,從路網和交通運行狀況、駕駛人需求、交通事故違章情況環境條件等方面對現狀交通標誌標線開展綜合評估,建立需求清單和措施清單。對於重點路段,要結合其在路網中的位置、交通流特性和服務對象,制定優化方案並予以實施。

《通知》明確,加強標誌標線設置動態調整管理。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交通標誌標線設置管理,建立完善變更調整程序。對於非公路部門設置且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標誌,由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徵求相關單位意見,確需保留的,應完善審批和登記手續;設計及設置不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規範的,應採取調整、改造、更換等措施;已停用或廢止的,由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實施拆除或清理。

《通知》還強調,對於在建公路要提升標誌標線設計針對性,嚴格設計審查工程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