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中國數字貿易新優勢最大限度激發出來

本報特約評論員

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巨大,擁有海量數據資源,數字基礎設施完備,建成全球規模最大的移動寬帶和光纖網絡,數字應用場景豐富,具有創新發展數字貿易的諸多有利條件。面對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加快構建的新形勢,只有堅持以高水平開放引領數字貿易創新發展,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規則,推進數字貿易的業態創新、模式創新和制度創新,才能培育和增強數字貿易競爭新優勢。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對外發布,從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發展、推進數字貿易制度型開放、完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18條具體舉措。《意見》提出,到2029年,數字貿易基礎設施佈局進一步完善,適應數字貿易發展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數字領域對外開放水平大幅提高,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接全面加強。到2035年,有序、安全、高效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全面建立,制度型開放水平全面提高。

數字貿易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爲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和經濟的新增長點。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發展數字貿易,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數字貿易領域的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不斷提升。我國數字貿易具有巨大發展潛力,要順應數字經濟發展趨勢,努力開創數字貿易發展更加輝煌的未來。

以創新增強數字貿易新優勢。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應對貿易數字化、綠色化趨勢”“創新發展數字貿易”。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巨大,擁有海量數據資源,數字基礎設施完備,建成全球規模最大的移動寬帶和光纖網絡,數字應用場景豐富,具有創新發展數字貿易的諸多有利條件。《意見》要求,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促進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爲塑造對外貿易發展新動能新優勢,加快建設數字中國、貿易強國作出更大貢獻。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加快發展通信、物聯網、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衛星導航等領域對外貿易,培育數字貿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既能構建起新的貿易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更好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又能爲開放發展持續注入新動能。

以高水平開放引領數字貿易創新發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開放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標識。面對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加快構建的新形勢,只有堅持以高水平開放引領數字貿易創新發展,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規則,推進數字貿易的業態創新、模式創新和制度創新,才能培育和增強數字貿易競爭新優勢。《意見》圍繞“推進數字貿易制度型開放”“完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方面提出了放寬數字領域市場準入、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積極參與數字貿易國際規則制定等具體細化措施。堅持規則導向和多邊治理模式,積極參與不同國際組織數字貿易相關規則的制定,深化與各國、區域集團的多雙邊和區域數字貿易對話與合作,加快形成符合各方利益的標準規則,探索更多制度型開放成果,有利於營造出推動數字貿易快速發展的良好環境。

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鞏固發揮優勢。我國數字貿易分爲數字技術貿易、數字產品貿易、數字服務貿易和數據貿易四大領域,包括大數據、雲計算等數字技術跨境貿易,遊戲、影視等數字內容產品跨境貿易以及教育、知識產權等線上交付的服務和數據跨境流動。近年來,我國頭部企業探索出算力驅動、用戶生成、數據高效利用的新型數字服務形態,在國際市場顯示出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在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發展方面,《意見》提出,鼓勵電商平臺、經營者、配套服務商等各類主體做大做強,加快打造品牌;支持數字平臺企業有序發展,在引領發展、創造就業、國際競爭中發揮積極作用。《意見》釋放出積極信號,支持數字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鞏固發揮優勢、繼續創新發展,發揮更多積極帶動作用。

數字化時代,數字貿易方興未艾。堅持和加強黨對數字貿易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法律法規和標準,建立完善統計體系,加強多渠道支持保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強化人才智力支撐,必將推動我國數字貿易繁榮發展,爲世界經濟增長注入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