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
(原標題: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
9月19日,江西省商務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印發了《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細則》,加力支持汽車、電動自行車、家電、家裝廚衛等消費品以舊換新。
加力支持汽車報廢更新。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商消費函〔2024〕75號)基礎上,對個人消費者於今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提高補貼標準: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
支持汽車置換更新。自今年9月6日至12月31日,我省對個人消費者轉讓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內登記的個人乘用車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於今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內完成新車註冊登記,且舊車於今年9月6日前登記在其名下的,給予1.2萬元補貼。申請補貼的舊車轉讓前所有人、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爲同一人。同一輛新車不得同時享受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
支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自今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我省對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並在江西省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給予500元補貼,其中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併購買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額外再增加100元補貼。消費者新購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標準要求。交舊電動自行車及新購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爲同一人,同一新車不重複享受補貼,每名消費者享受不超過2次補貼。
加大家電換新支持力度。自今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我省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機、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竈具、吸油煙機等8類家電產品,按照產品最終成交價格的15%給予補貼;對購買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上述8類家電產品,按照產品最終成交價格的20%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最終成交價格指我省銷售企業剔除各類優惠後開具發票的價稅合計金額,且產品最終成交價格不得超出我省在售家電產品信息庫中指導價。
支持家裝廚衛煥新。我省重點支持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居家適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購置,促進智能家居消費,持續釋放家居消費潛力,在今年12月31日前,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傢俱、家裝建材、家電(列入家電以舊換新支持範圍的8類家電產品除外)、智能家居等物品和材料價格在500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最終成交價格的20%補貼,每位消費者申領的補貼不超過1萬元。對消費者在新房裝修中所購買的物品和材料可參照上述補貼標準執行。
目前,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服務平臺已經上線,其將依託中國銀聯“雲閃付”小程序設置家電換新、汽車置換更新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3個活動專區。據瞭解,家電換新專區於9月19日正式上線運行,汽車置換更新專區將於9月23日上線運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專區將於9月27日上線運行。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消費者、商戶可在“雲閃付”相關專區上線運行後進行補貼申領等工作。 (全媒體記者朱兆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