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市府也認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宜 北市府:是否適法尊重法院判定
▲京華城。(圖/記者許靖騏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5日因京華城案,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民衆黨在聲明中提到,蔣萬安市長任內都發局曾發佈新聞稿,說明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爲之」?對此,北市府發言人郭音蘭表示,市府查看京華城辦理過程,符合都市計劃法之程序,惟是否適法將尊重法院的判定。
民衆黨質疑,基於相同事證,前一案之地院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本次之地方法院法官卻裁定「羈押禁見」,裁定理由前後迥異之依據爲何?本次裁定,法官表示「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爲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據此做爲裁定羈押柯文哲之主要理由。
民衆黨在聲明中提到,關於京華城的容積,是由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以「共識決審議」,並非由柯文哲前市長一人所決行。此外,臺北市都發局於蔣萬安市長任內(2024.1.24),亦曾發佈新聞稿,說明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本次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爲之」?裁定如何服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