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面積180平方米內免稅!重慶對房產稅進行調整,怎麼計算看案例
(原標題:建築面積180平方米內免稅!重慶對房產稅進行調整,怎麼計算看案例)
1月24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網公佈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重慶市關於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建築面積未超過180平方米的高檔住房無需再繳房產稅。
出臺背景
2023年9月,重慶將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對象中“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調整爲“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調整後相關政策落地平穩、反響總體良好。爲深化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改革,結合當前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在9月政策調整基礎上,重慶對《重慶市關於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作了進一步修改。
主要內容
自2024年1月1日起,一是將重慶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稅住房的計稅依據由“房產交易價”調整爲“房產交易價的70%”;二是將不同交易價格區間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對應執行的0.5%、1%、1.2%三檔稅率,調整爲統一的0.5%一檔稅率;三是將試點以來新購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的家庭免稅面積由100平方米調整爲180平方米;四是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調整爲:應納稅額=應稅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交易單價×70%×稅率(其中:應稅建築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的建築面積扣除免稅面積後的面積);五是增加“市政府認爲需要減稅或者免稅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條款。
政策銜接示例
例1:建築面積超過180平方米的應稅獨棟商品住宅
重慶市民王某持有2018年在兩江新區購買的家庭首套應稅獨棟商品住宅,當年已辦理不動產權證,建築面積200平方米,交易價320萬元,原稅率0.5%。政策調整前後王某應繳納該房的個人住房房產稅如下:
政策調整後2024年應納稅額:
=(200-180)×(3200000÷200)×70%×0.5%=1120元
政策調整前2023年應納稅額:
=(200-100)×(3200000÷200)×0.5%=8000元
例2:建築面積未超過180平方米的應稅獨棟商品住宅
重慶市民張某持有2017年在九龍坡區購買的家庭首套應稅獨棟商品住宅,當年已辦理不動產權證,建築面積170平方米,交易價323萬元,原稅率0.5%。政策調整前後張某應繳納該房的個人住房房產稅如下:
政策調整後2024年應納稅額=0元
政策調整前2023年應納稅額:
=(170-100)×(3230000÷170)×0.5%=6650元
例3:建築面積超過180平方米的應稅高檔住房
重慶市民李某持有2017年在渝北區購買的家庭首套應稅高檔住房,當年已辦理不動產權證,建築面積190平方米,交易價285萬元,原稅率0.5%。政策調整前後李某應繳納該房的個人住房房產稅如下:
政策調整後2024年應納稅額:
=(190-180)×(2850000÷190)×70%×0.5%=525元
政策調整前2023年應納稅額:
=(190-100)×(2850000÷190)×0.5%=6750元
例4:建築面積未超過180平方米的應稅高檔住房
重慶市民劉某持有2017年在渝中區購買的家庭首套應稅高檔住房,當年已辦理不動產權證,建築面積160平方米,交易價240萬元,原稅率0.5%。政策調整前後劉某應繳納該房的個人住房房產稅如下:
政策調整後2024年應納稅額=0元
政策調整前2023年應納稅額:
=(160-100)×(2400000÷160)×0.5%=4500元
例5:第二套及以上的應稅高檔住房
(續例4)重慶市民劉某還持有2018年在北碚區購買的應稅高檔住房,當年已辦理不動產權證,建築面積160平方米,交易價256萬元,原稅率0.5%;該房是劉某家庭持有的第二套應稅高檔住房,根據規定免稅面積以家庭爲單位進行扣除,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政策調整前後劉某應繳納該房的個人住房房產稅如下:
政策調整後2024年應納稅額:
=(160-0)×(2560000÷160)×70%×0.5%=8960元
政策調整前2023年應納稅額:
=(160-0)×(2560000÷160)×0.5%=12800元
例6: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應稅普通住房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趙某持有2022年在南岸區購買的應稅普通住房,當年辦理不動產權證,建築面積90平方米,交易價108萬元;該房是趙某在重慶持有的第二套普通住房(自2023年10月起,趙某在重慶持有的首套普通住房不再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調整前後趙某應繳納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個人住房房產稅如下:
政策調整後2024年應納稅額:
=(90-0)×(1080000÷90)×70%×0.5%=3780元
政策調整前2023年應納稅額:
=(90-0)×(1080000÷90)×0.5%=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