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苦人條款」納中低收 2個月後再議

朝野立委主張將中低收入戶納入「殯葬管理條例」艱苦人條款適用對象,內政部昨指各地意見不同、恐重複補貼;在野仍盼中央編列預算支持,最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臨時動議,相關經費將由內政部協調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辦理,2個月後再議。

「艱苦人條款」是指低收入戶過世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同是弱勢家庭的中低收入戶卻被排除。國民黨立委丁學忠、張嘉郡、許宇甄、羅廷瑋,以及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伍麗華等人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條文,盼擴大至中低收入戶。

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經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各地皆稱現行低收入戶免費對地方財政已有負擔,對於擴大適用對象多持保留態度。行政院主計總處也提到,提案內容與「社會救助法」所訂喪葬補助性質相同,應避免重複補貼,宜由各地方政府審酌財政狀況辦理。

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第2季全國中低收入戶人口數約26萬2739人,與低收入戶人數相去不遠。內政部推估,若納入中低收入戶,財政支出約增加2.1億元。

由於公立殯葬設施主管機關爲地方政府,爲減輕地方財政負擔,朝野提案,所需經費必要時由中央統一支應。劉世芳說,除社會救助本屬地方自治權責,因各縣市基本生活費條件不一,計算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標準不同,除事先估算並編列中央配合經費實有困難,也涉及「財政紀律法」。

協商階段,在野認爲中央不可能找不到財源,只是要不要編列、支持地方而已,財主單位則憂有違「地方制度法」、「財政紀律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問題;衛福部則稱提案符合減輕弱勢負擔,原則上支持。經協調,最終朝野通過臨時動議,決定2個月後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