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賴慕禎住處證物對緝捕李宗瑞到案有利
▲賴慕禎落網時不發一語,警方將繼續偵訊他姐姐,調查李宗瑞下落。
檢警偵辦「富少淫魔」李宗瑞涉迷姦案,在追查他下落的過程中,17日於臺南新營逮捕其女友Joyce賴慕禎和她的姐姐,經過指紋比對後發現賴是通緝犯,隨後並前往Joyce位在北市延吉街的租屋處搜索。檢警表示,從她租屋處帶回的相關證物,對於緝捕李宗瑞到案有利。
北檢17日晚間發佈新聞稿指出,李宗瑞的女友Joyce本名賴慕禎,早在民國100年9月21日就因毒品被髮布通緝;在李宗瑞通緝逃亡期間,涉嫌藏匿人犯。專案小組鎖定其行蹤後,承辦檢察官於17日下午5點多,指揮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隊)出動,在臺南新營逮捕她。
Joyce並非「純素人」,她是一名通告藝人,自稱是金融業的千金小姐,還在節目炫富,亮出一桌價值30、40萬的保養品;今年7月份,擁有34C、26、35魔鬼身材的她,還曾以「孫明」之名裸胸穿黑絲襪的性感裝扮登上《尤物》雜誌封面。
▼李宗瑞女友Joyce曾性感登上雜誌。(圖/《尤物》雜誌提供)其實,臺北地檢署8月1日就以妨害性自主和妨害秘密罪對李宗瑞發佈通緝後,就將賴慕禎當作重要的緝人線索,當天警方前往搜索她的租屋處,17日逮捕賴後則進行第2次搜索。
賴慕禎17日深夜被押解回臺北地檢署後,專案小組至少偵訊了5小時,但都無法突破其心防,她說自己從6月開始就沒有再和李宗瑞見面,只以手機傳簡訊聯絡,她也不承認自己在李逃亡期間有金援他;檢方已在18日上午將賴慕禎發監執行,而賴慕禎的姐姐賴慕蓉涉嫌藏匿身爲通緝犯的妹妹,諭令以新臺幣2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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