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生權益調查 性騷擾防治仍須提升

教育部今天公佈「108年度建教合作建教生權益保障事項調查報告」。(林志成攝)

教育部今天公佈「108年度建教合作建教生權益保障事項調查報告」相較於2年前,9項指標中有7項顯著正向提升,但「契約保險」、「訓練時間」及「性騷擾防治」等3項仍被評爲「普通」,還有進步空間

依「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教育部應會同勞動部每2年針對建教專法所定事項進行調查,並公佈調查報告。教育部國教署最近一次調查爲108年度,並在今天將結果公告

這次調查期間爲去年4月24日至6月30日,由教育部國教署委託臺師大建教合作工作小組實地赴各建教合作辦理學校實施問卷調查(並首度新增僑生),調查對象爲107學年度在學高一至高三全國建教生,包括本國籍建教生1萬1573人及建教僑生專班建教生2977人,合計有效問卷1萬1369份。其中,本國生於線上填答,僑生則採紙本填答。

根據調查結果,9大指標中的「課程實施」、「休息休假」、「訓練時間」、「生活津貼」、「性騷擾防治」、「差別待遇」、「自主權益」等7項,相較於前次106年調查,均有顯著正向提升。其中「甚爲良好」及「良好」比率分別上升9%及2%;「普通」及「不佳」則分別下降2%及9%。

教育部國教署指出,本次調查整體結果雖優於106年度,惟「契約保險」、「訓練時間」及「性騷擾防治」等3指標之部分題項填答情形爲「普通」,仍有進步空間。

教育部國教署將透過基礎及職前訓練課程,強化學生勞動權益及性別平等相關知能,並向建教合作機構及學校加強宣導落實職場合法工作條件及尊重性平等規定。

本次調查報告,可至教育部(https://www.edu.tw/Default.aspx)或國教署網站查詢( https://www.k12ea.gov.tw/Tw/ ,首頁-政府資訊公開-其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