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醫師邀女網友玩SM遭控性侵 「摩鐵影片」成無罪關鍵

苗栗一名張姓男子自稱醫師,誘騙一名女網友小美(化名)至汽車旅館,並在房間內進行SM性愛,事後卻遭女方指控強制性交。(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苗栗一名張姓男子自稱醫師,宣稱能取得助眠的管制藥品,誘騙一名女網友小美(化名)至桃園龍潭某汽車旅館,並在房間內進行SM性愛,事後卻遭女方指控強制性交。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根據雙方事前合意性行爲的影片及簽署的保密合約,法官最終認定張男無罪。

起訴書指出,2022年5月18日,張男謊稱自己是醫師,且能取得助眠藥品,並以借貸30萬元爲藉口,邀請小美至汽車旅館開房間。事發當日,張男用毛巾堵住小美嘴巴,並用束帶捆綁其雙手,接着扒光衣物性侵,過程中還涉嫌錄影。因此,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及錄製不雅影片等罪將張男起訴。

張男坦承發生性行爲,強調雙方事前已協議好進行性行爲,並且合意採取SM捆綁、塞毛巾等情節。他也否認曾阻止女方求救,聲稱雙方是你情我願,並非強迫性行爲。張男並提出事發當日在旅館內的錄影爲證,影片中可見雙方在梳妝檯前,清楚陳述「今天是民國111年5月18號,本人乙方……與甲方乙○○之今日發生之事,皆屬雙方你情我願有溝通好,並無強迫及非自願,事後皆不得追究法律刑事、民事之責任,如有違背,願賠償甲方新臺幣30萬元整之金額以上」等語,確認雙方合意進行性行爲,並簽署一份保密合約,內容載明雙方行爲皆屬自願,事後不得追究任何法律責任。

審理過程中,法官還檢視了案發當日的性愛影片,影片中雙方互動頻繁,期間女方曾抱怨「你壓到我的手」,張男隨即道歉,過程中女方並無進一步反抗,影片也顯示女方發出連續「嗯、嗯」嬌喘聲,與張男主張的「雙方合意」相符。法官同時考量雙方簽訂的保密合約內容,確認其中清楚列出性行爲是雙方自願,且明訂不能對外公開或追究責任。

法官認爲,雖然檢方提供了刑事局的鑑定報告及醫院病歷等證據,但這些僅能證明雙方曾有過性行爲,並不足以證實張男在未經女方同意的情況下強行性交。最終,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法院判決張男無罪。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