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府前機要專員涉貪定讞判7年半 今發監執行
嘉義市政府前機要專員吳健榮,被控收受業者30萬元及價值20餘萬元咖啡豆、茶葉等,一審判決無罪,但二審逆轉改判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今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吳男曾提診斷證明申請延後執行獲准,今發監執行。
吳健榮原爲市府工務處技士,2018年退休再以機要職回聘任市府專員,2021年元月離職;一審認爲,業者交付財物與吳員無對價關係,無法認定賄賂故意判無罪,嘉檢上訴,臺南高分院認爲吳員與工務處承辦人有類似師徒指導關係,有影響力,改判7年半徒刑。吳男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今年2月27日駁回,吳男將發監執行。
嘉義地檢署執行檢察官傳喚吳健榮4月3日上午10點到執行科報到。吳健榮準時報到,他提出因病須治療的診斷證明書,申請延期入監獲准,改期6月11日發監。
地檢署表示,今天上午11點,吳建榮發監嘉義監獄執行。
嘉義市政府前機要專員涉貪定讞判7年半,今天發監執行。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