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了才知韓籍夫只能舉一半 「吵架逼下跪」老婆心寒放生
珍珍(化名)2017年5月間與在網路上認識的韓國籍男子阿彬(化名)結婚,沒想到對方竟然隱瞞自己有性功能障礙,後來雙方發生爭執,還被要求下跪道歉,否則就要離婚,兩人僅同居3個月就分開,苦等2年情況也沒有好轉,這才心寒決定訴請離婚,最後獲得新北地院法官判準。
珍珍在判決書中主張,與阿彬是在網路上認識,進而交往決定步入婚姻,兩人2017年5月間在臺灣登記結婚,預計6個月後再舉辦婚宴,「我們婚前有相互詢問是否罹患什麼疾病,我老實告知患有類風溼性關節炎,他則稱自己沒有疾病問題,後來人來到臺灣,我才知道他有勃起不全的問題。」
▲珍珍婚後與阿彬經常發生爭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更讓珍珍覺得誇張的是,阿彬婚後經常爲了小事大發脾氣,連勸告應該守時、去就業服務站找工作也氣到破口大罵,根本無法理性溝通,讓她的生活過得戰戰兢兢,心理壓力很大,「2017年8月間我們又吵架,他要我下跪道歉,否則就要離婚,然後我們就簽了離婚文件」,隔了一個月對方就搭機離開臺灣。
珍珍無奈地說,阿彬臉書經常加入女性好友,LINE之類的通訊軟體也是使用與女性的合照當頭像,詢問過是否正在和他人交往,結果就被刪除好友,從此無法得知對方的網路動態,「我們在臺同居僅3個月,分居迄今已超過2年,顯然他已經無意維持婚姻,希望法院判準我們離婚。」
▲阿彬回到韓國才告知珍珍不會出席婚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珍珍的友人也出庭證稱,最後一次看到阿彬,是他來臺期間去韓國公司工作一週的時候,之後就全靠珍珍扶養,兩人常常爲了小事吵架,要求下跪道歉那次讓女方無法忍受,雙方簽字離婚,男方反悔並藉口看不懂中文,飛回韓國後隨即失聯。
新北地院法官調閱出入境資料,確認阿彬在2017年9月16日離境之後,就沒有入境臺灣的紀錄,經過網路公告通知也未到場或提出書狀答辯,可見兩人在客觀上只剩下夫妻之名,感情淡漠也無意再繼續共同生活,最後裁準兩人離婚,爲這段跨海之戀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