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設農業強國 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原標題:加快建設農業強國 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經濟參考報記者 金輝
近日,由湖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華中農業大學主辦的“2024鄉村振興荊楚論壇”在武漢舉行。論壇以“錨定農業強國目標 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爲主題。北京大學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院長林毅夫教授、華中農業大學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宋洪遠教授、華南農業大學文科資深教授羅必良、中國農業大學副校長林萬龍教授、華中農業大學農業綠色低碳發展實驗室主任何可教授等專家學者圍繞論壇主題提出真知灼見。
林毅夫:積極應對中國經濟增長挑戰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成就,年均經濟增長率達到9%。同時,中國成功地幫助了8億農民擺脫貧困,爲全球減貧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毋庸置疑,保持較高的經濟增長速度對於創造良好的就業環境和推動鄉村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爲了穩就業、保民生、促發展,政府通過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建設了一些由大型國有企業投資、外部性較強的基礎設施項目。在國有企業建設基礎設施項目的過程中,對於鋼材、水泥、玻璃、石材等原材料的需求顯著增加,而這些材料主要由民營企業提供。這一需求的增長爲民營企業創造了新的市場機遇。此外,基礎設施項目的實施對就業市場產生了積極影響,增加了家庭就業機會,從而穩定提升了家庭收入。如果沒有國有企業投資相關項目,民營企業在經濟中的比重可能會維持在較高水平,但這也可能給民營企業和整體經濟帶來更多挑戰。
長期以來,我國始終堅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在當前的國際大環境下,國有企業投資可以創造更多消費需求和就業機會,緩解民營企業所承受的外部壓力,從而激發市場活力。這不僅有助於就業和家庭收入穩定,還能增強消費者信心,推動消費增長,給民營企業帶來更多市場需求,爲經濟恢復和長期增長打下堅實基礎。
宋洪遠:在新徵程上加快建設農業強國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爲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推動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不斷邁上新臺階。強國必先強農,農強方能國強。沒有農業強國就沒有整個現代化強國;沒有農業農村現代化,社會主義現代化就是不全面的。農業強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根基,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夯實國家安全基礎,都離不開農業發展。
當前,我國農業發展已經奠定了建設農業強國的堅實基礎,但仍需努力縮小與世界農業強國的差距。仍需要在食品供應的充足性、質量安全的保障性、科技創新的前瞻性、機械裝備的先進性、生產規模和組織化程度、產業鏈和供應鏈的韌性以及農村基礎設施的完善度等方面進一步提升和強化能力。
爲了加速推進農業強國建設步伐,需要從兩個方面着手:一方面,提高農田建設的標準和質量,加強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的監管,提升農業科技創新的深度和廣度以及應用能力,提高農業機械化和規模化經營的水平,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壯大和發展。另一方面,推動農業向生態低碳、循環經濟方向轉型,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農產品在貿易市場的地位,通過創新驅動和市場拓展等多種途徑增加農民收入,加快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進程。
羅必良:重視產權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
新質生產力是由技術革命性突破、要素創新性配置、產業深度轉型升級而催生出的先進生產力。在這三個維度中,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是結果,技術革命性突破、要素創新性配置是前提。其中,技術革命性突破的持久激勵來源於制度,尤其是產權安排所提供的穩定性和排他性預期;要素創新性配置來源於對潛在贏利機會的發現,來源於市場交易空間的拓展,來源於交易規則及其交易秩序的擴展。因此,發展新質生產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都必須回到一個最基本的邏輯起點:產權對於市場拓展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明晰界定產權並維護產權的穩定是合乎效率的選擇。產權不明晰或不穩定導致農民產權強度弱化,而人格化的關係交易範圍有限,且在交易半徑上存在收斂趨勢。產權的強化則從根本上改變了農民地權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是以契約關係爲基礎的市場型交易的基本前提,由此帶來正式市場的交易半徑的擴大與市場範圍的快速拓展。
循着“產權強化-交易形式轉變-市場範圍擴展”的理論脈絡,將產權對中國經濟增長的影響置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情境下審視,農地確權不僅克服了中國早期農地流轉的難題,而且推動了農業要素市場的深刻變革和更有效的資源配置,爲中國鄉村振興戰略的成功實施提供了堅實支持。因此,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過程中,以新質生產力推進農村發展轉型,產權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林萬龍:切實提升脫貧地區發展內生動力
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深入的過程中,黨和政府始終把促進共同富裕作爲重要目標。鄉村振興不僅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也是核心內容。使農業、農村和農民獲得全面發展,是實現城鄉差距縮小和共同富裕的關鍵。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脫貧攻堅作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爲基本方略,組織開展了脫貧攻堅人民戰爭。從2013年開始,中央和各行業部門向脫貧縣投入了大量扶貧資源和資金,這些資金涉及產業發展、就業促進、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水平提升等多個領域,對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深刻影響。經過多年努力,脫貧縣與其他縣在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上的差距有了明顯縮小,顯示出收斂效應。
2022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要研究建立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此後,2023年和2024年連續兩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對研究建立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提出明確要求,凸顯了其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的重要性。從實踐來看,以縣爲單位實施幫扶,是重要的政策取向。未來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的關鍵在於提高幫扶地區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尤其需要關注人均本級財力和人均GDP等關鍵經濟指標。
何可:以新質生產力引領農業碳市場建設
在全球氣候變化的背景下,農業作爲人類生存的基礎,其可持續發展顯得尤爲重要。農業碳市場的建設,不僅能夠促進農業減排增匯,還能緩解農村能源貧困,併爲農民帶來經濟上的補償,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要有效地建設和運行農業碳市場,需要新質生產力的支撐。
新質生產力的涌現源於技術革命性突破、要素創新性配置、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技術革命性突破不僅爲農業碳市場提供了更多產品供應,還帶來了改進監測、報告和驗證機制的新工具。例如,精準農業技術和新能源技術的應用能夠更有效地助力農業減排增匯,從而直接增加碳市場的產品供給;而衛星遙感和地面監測站的使用則可以更準確地計量農業碳排放量和碳匯量,這對於確保碳市場的公正性和透明性至關重要。此外,區塊鏈技術能夠保障碳信用和交易的可追溯性與安全性,增強市場參與者的信任。
要素創新性配置意味着通過激發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和數據等生產要素活力,農業碳市場能夠創造新的市場機會和商業模式。例如,農業生產者可以通過參與碳市場,從其減排增匯的努力中獲得經濟回報,進而激勵更多利益相關者參與。同時,金融機構可以開發與農業碳市場相關的金融產品,爲農業碳交易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從而擴大市場規模和提高流動性。
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涉及農業產業的延鏈、壯鏈和補鏈。這不僅要求傳統種養業提質增效、拓展功能,還包括對合成生物學、食用飼用生物製造等新興產業的培育壯大。通過這些措施,可以減少整個產業鏈碳足跡,幫助農業生產者在碳市場中獲得競爭優勢,同時也爲碳市場帶來更多元的低碳產品與服務。
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