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警車超速19公里撞死姊妹 彰化女警被起訴

▲撞死七旬姊妹王姓女警被起訴。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芳苑分局女警王喻微去年10月開警車撞死一對七旬姊妹,檢方查出肇事路段限速70公里,當時警車時速89公里,超速19公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她起訴。

去年10月21日上午,王喻微(27歲)開警車載呂姓分隊長行經臺17線55公里處、永興中央路口時,撞到對向正要左轉林洪玉花(78歲)、洪素玉(74歲),兩姊妹當場遭撞彈飛後臥倒在地,頭部重創當場昏迷,且手腳多處骨折,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不治。

由於警車的行車記錄器故障,檢方透過中華電信協助,根據警車上的GPS定位系統還原當時的位置、座標資訊,計算出當時車速爲89公里,超速19公里,當時雖然是綠燈,但女警未注意路況、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是肇事原因之一。

不過,洪姓婦人機車左轉沒有禮讓直行車,也是釀成車禍的原因。另外,王喻微與死者家屬已達成和解,她也從分局調至派出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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