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察官、警官詐得180萬 再取120萬元栽了

南市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埋伏查獲涉嫌詐騙案的車手。(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一名蔡姓女子與臺南市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員警聯手,逮獲欲二度詐騙之假冒檢察官警官的林姓、姚姓等2名詐騙車手,成功攔阻被害人財物120萬元。

警方說,被害人蔡姓女子25日遭詐騙集團打電話假冒檢察官與警官,稱其涉及人頭帳戶、擄車勒贖案,須被凍結資產180萬元,並提交給法務部,否則會被檢察官逮捕,並告知在調查期間如向任何人透露訊息,將依泄密罪抓去關。

蔡女心生畏懼不疑有它,便至銀行提款180萬元,依詐騙集團指示前往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理容院停車場交給自稱法務部之人員未料,詐騙集團食髓知味,於28日上午10時許,再度打電話給蔡女,以相同手法欲再次向被害人詐取120萬元,約在前次地點交款

蔡女心生可疑向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員警詢問,才知道遭詐騙集團人員詐騙,即配合警方偵辦。警方前往詐騙集團指示交款地點埋伏,28日上午11時45分許,詐騙集團成員果真出現取款,現場埋伏員警立即逮捕前來取款之假檢察官16歲林姓少年(高職肄,無業)、假警官20歲姚姓男子國中畢,油漆工) 詐騙車手2人,成功攔阻被害人財物120萬元,免於再次受詐騙。

▲臺南市警局長黃宗仁(右二)獲悉後,親赴派出所頒發破案茶慰勉有功員警。(圖/警方提供)

臺南市警局長黃宗仁獲悉後,親赴派出所頒發破案茶慰勉有功員警。永康分局長西河也呼籲年輕學子,勿因一時貪念被詐騙集團吸收作爲車手,除了須負擔刑責外,被害人也會依民法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很可能沒拿到多少錢,卻要負責賠償對方鉅款,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