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戶收入四成付房貸 9.69年不吃喝纔買得起房
(111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資料來源/內政部)
內政部今天(2日)發佈2022年第2季全國及6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其中全國房貸負擔率爲39.62%,較上季上升1.27%,較去(110)年同季上升3.35%,房價負擔能力雖維持「略低」等級,但已接近「偏低」等級。房貸負擔率季增1.27%主要受購屋貸款利率上升影響。
另房價所得比方面,內政部指出,從第一季9.58倍,第2季上升到9.69倍,等於平均不吃不喝9.69年才能買房,也寫下新高紀錄。
所謂「房貸負擔率」主要是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佔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以呈現家戶房貸負擔情形。
內政部指出,第2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上季上升10萬元(由840萬元升至850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46%,五大銀行平均購屋貸款利率上升0.224%(由1.368%升至1.592%),使負擔率略增0.83%;而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增加0.04萬元(由87.68萬元增加至87.72萬元),僅使負擔率減少0.02%。
整體而言,第2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季增1.27%,主要是受到購屋貸款利率上升影響。
六都房貸負擔率部分,臺北市及新北市房貸負擔率爲66.12%及52.41%,較上季上升1.21%及0.96%,爲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臺中市爲45.54%,較上季上升0.46%,爲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臺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則分別爲38.26%、38.17%及32.01%,較上季上升1.42%、2.58%及0.51%,均爲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
此外,在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有云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及嘉義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等9個縣市。
此外,房價所得比方面,臺北市16.17倍最高,新北市12.82倍居次,臺中11.14倍第三,全國平均上升到9.69倍,相當不吃不喝近10年,才能買得起房。
內政部提醒,購屋貸款爲長期支出負擔,民衆在購屋時仍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而對於投機客短期炒作擡升房價,加重自住購屋民衆負擔的不公平情形,內政部將持續推動修法予以遏止,以健全房市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