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出錢卻無權參與,孩子健康誰把關?
學校辦理學生營養午餐評選採購,經費來源主要是來自家長,實則是學校代理家長辦理採購之本質,與一般政府採購經費多半來自政府不同。
但工程會卻在約95年開始,強制學校在辦理學生營養午餐評選採購時,要適用「政府採購法」相關程序,也就是強迫學校要適用「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要求,即學校辦理學生營養午餐評選採購時,評選委員一定需具備有「專門知識」,纔可以擔任評選委員。而家長的參與,也當然就是需要具備午餐評選的「專門知識」纔有可能擔任。
試問:多少家長有午餐評選的「專門知識」?或有學校要求家長要有營養師證照、或修過營養學學分纔可以擔任,請問多少家長會有此專業證照?連學校選派實際參與午餐評選的老師或主任,資格上可能都有很大的問題!
或有學校恩准家長參與,如認真追究起來,可能會落入如同午餐弊案「回饋金」的陷阱,又被歸類成教育的九二一大弊案,真爲這些對家長友善的學校捏一把冷汗(如認真追究各校覈準家長爲評選委員的內部籤文,可能所有學校都會出事)!這種法律上之障礙,造成家長難以參與學校辦理學生營養午餐評選採購,而如有學校真敢邀家長參與評選,也實爲陷學校於違法之不義!
新北巿去年爆發午餐弊案後,雖經家長多次呼籲應開放一定比例的席次,讓家長可以參與營養午餐採購評選,但見諸新北巿近日函告各校101學年改採聯合招標事,就近日將陸續進行的採購案,已有多校聯合表明因法令先天障礙,家長無權參與,讓家長更難以參與午餐評選的改革!
爲此,新北家協特別向監察院提出陳情,由楊美鈴監委接見受理,新北家協強力表達,期待監察院可以出面主持正義,讓家長可以在緊接着六、七月即將來臨的下學年午餐發包旺季,讓家長有「合法」參與評選午餐的機會,讓出錢的家長可以爲孩童的健康把關!
●作者陳麗雯,新北市,碩,律師,新北巿中小學家長協會教育議題召集人。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