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父親逼住頂加 讓他獨立不依賴!保全男須「由家分離」

張男不僅家暴還逼住頂加,父親爲了讓他獨立,向法院訴請「由家分離」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張男擔任保全有謀生能力,得以維持身自己及配偶的基本生計,但張父指控,張男卻仍住在家裡,還逼他去住到頂加,近年更常破壞物品,家暴他及張男妹妹,在照顧張男母親期間就多次向他討錢,若拒絕就辱罵,張母離世後又因遺產問題屢次對他咆嘯、恐嚇,因此希望兒子自力更生,向法院訴請「自家中分離」。

法院審理,一審審酌,雙方因相處模式、認知差異、金錢財物等因素髮生衝突,使得住在同一住所多有紛爭,導致張父無法安穩生活,而且關係緊張,且張男具有相當的工作能力,張父據此令張男由家分離,核屬有正當理由。因此,裁定張男應「由家分離」。

張男不滿裁定提出抗告並主張,開庭通知書寄到之前委任的律師住址,但是他並未收到,因此他未能在一審出庭表示意見,希望能再有一次答辯的機會,而且他平日要上班與就讀研究所,父親卻不停以提起訴訟的方式騷擾,並聲明「一審原裁定廢棄」。

法官調閱資料,張父聲請保護令並獲准,認張男確曾對張父做出不理性的暴力行爲,張父到庭陳述時表示,提起本件初衷是希望兒子能學着獨立,並非切斷雙方親子關係,而是先讓雙方冷靜後,再試着修復關係。

法官審酌,雙方同住期間偶有衝突且關係緊張,導致皆無法安穩生活,已違家以家長、家屬間誠摯相愛、互信互重爲基礎,而經營永久共同生活之圓滿、和諧及幸福之目的。

法官考量,張男「由家分離」,是張父身爲父親期待他能因此獨立,而非持續依賴,而張男也表示,等到所有訴訟終結後,就會搬離家裡,因此一審裁定命張男應自該房屋分離,核無不合。法官日前宣判,張男抗告聲明廢棄一審裁定,爲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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