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專校院學生校外實習之回顧與省思(上)

【文.陳明印/前大葉大學副校長】

以在學學生爲對象,透過與產業的合作,藉由課程傳授知識、將所學知識應用於實作、並培訓其實務操作能力,共同培養產業所需人才的產學合作培育方式,不僅可強化青年人才的技術與實務能力,以符合產業發展人力之所需,更可提升其就業機會及適應產業環境的能力。產學合作所重視的是學界與業界的緊密結合,所強調的是學生在職場的學習。此種學習模式,近年來已成爲全球先進國家積極推動的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技職教育的重要政策。

以歐盟爲例,近幾年來積極倡議結合職場的學習政策。各種宣言和文件,不斷呼籲在教育和培訓計劃中發展職場的學習,如:2010年「Bruges公報」訂定「提高職業教育與訓練品質的目標和行動」,以迴應勞動市場的需求(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European Commission, 2010);2015年歐洲部長們批准的「Riga結論」,提出包含促進各種形式的職場學習的五個優先領域(European Commission, 2015);在歐洲的新技能議程中(a New Skills Agenda for Europe),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亦建議職業教育與培訓應包括一個強有力的以職場爲主(work-based dimension)的面向,要求社會和商業夥伴應參與其設計和執行(European Commission, 2016)。

在美國,亦鑑於職業教育訓練的重要性,聯邦於2018年經國會修正通過「第五代加強21世紀職業和技術教育法案」(Strengthening Career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 , Perkins V),同年7月31日由川普總統簽署成爲法律,每年爲青年和成年人提供近14億美元的「職業和技術教育計劃」(Career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 CTE)。

這種以職場爲主的學習,不論是稱爲「合作教育」,或稱「職場學習」、「產學合作人才培育模式」,在目前的國際社會,鹹認是屬於深度或進階學習的方式(European Training Foundation 2013; Hora, etal. 2020; McHugh 2017; Rose 2013; Silva et al. 2018)。

我國系自2008年10月起由教育部主導,在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本文擬就15年來的推動過程,進行回顧和省思。

學生校外實習政策之訂定

教育部爲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經召開八次專家諮詢會議後,於2008年研提「技職教育再造方案--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此項方案可說是我國技職教育史上大規模且制度化推動的一項重要政策,方案一推出即獲得各界重視。政府各部會並配合該方案陸續提出各種以職場爲主的產學合作人才培育措施,一般大學校院亦配合教育部政策開設校外實習課程。

推動學生校外實習之主要措施

15年來在教育部積極擘劃和推動下,包括行政法規、人員組織、職掌任務、促進策略以及檢討和改善等面向,可說已完備學生校外實習之推動機制,主要措施概述如下:

一、訂定校外實習相關法規和評鑑指標,作爲學校辦理校外實習之依循規範

(一)法令之訂定與修正

自2009年推動技職再造方案起,教育部即針對校外實習訂定或修訂相關法規。如:《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師生實務增能實施要點》、《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等。併爲配合校外實習政策之推動,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增列有關實習課程和績效評量之條文。此外,並以諸多函示(令、釋)注意事項等(如表一所示),提供各校作爲推動各項措施之依據。

(二)評鑑項目與評量指標之規劃

教育部委託社團法人臺灣評鑑協會(簡稱臺評會)辦理的「技專校院校務或科系所評鑑」,各週期所訂定的評鑑項目、內涵和評鑑指標,在引導學校規劃和執行學生校外實習有相當助益。如103-107學年度校務暨系所評鑑項目「教學與學習」內涵中指出「學校能建立……職場實習等健全的學習支援體系,且能落實實施……」,且在詞意說明中敘明「課程規劃及運作機制,包含……校內外實務或實習之規劃與績效……」;在系所評鑑指標「教學品保與學生輔導」之詞意說明中敘明「提升學生實務能力之措施:如……規劃業界實習……等」;在「系所專業發展與產學合作」指標中亦指明「……提供學生學習與實習機會……」。在113-117學年度新週期的評鑑指標項目「自我改善與精進」的檢核內容中列有「最近一次校務評鑑及專案評鑑/訪視……改善建議之處理情形」;並在說明中敘明「教育部專案評鑑/訪視:如技專校院實習課程績效評量……等」。顯示在政策引導上,對學生校外實習之重視。

二、編制多項校外實習輔助工具,提供各學校辦理校外實習之參考

爲配合校外實習策略之推動,教育部編制多項與校外實習相關的輔助工具,以減輕學校行政負擔,並提供學校較周密完整行政作業依據。如:「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2012年)、「大學校院保障學生校外實習相關權益措施及自我檢核機制表」(2015年)、「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2017年)、「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2021年)、「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合約書範本」(僱傭及非僱傭關係版本)(2022年)等。

三、提供專案性和指標型計劃補助經費,協助學校推動校外實習

校外實習屬課程之一,所需經費理應由學校自籌收入、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校務基金等各項歲入預算中支應。惟爲增強學校誘因並完善準備,推動之初,教育部特提供下列專案及相關經費之獎補助,鼓勵開設校外實習課程。

(一)二期校外實習專案補助

第一期爲2010年6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日之「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第二期爲接續至2019年5月31日之「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師生實務增能實施要點」。

(二)教學卓越和高教深耕重點補助

自2006年起推動三期獎勵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劃,學校得以「校外實習」列爲重要推動項目申請補助。2009年第二期教學卓越計劃,以「共同性審覈指標」與「學校特色審覈指標」作爲審查基準,在「共同性審覈指標」之確保學生學習成效指標中明列「落實全校性實習輔導機制,提升學生至業界或海外實習之比例」。後續2018年第一期高教深耕計劃的共同績效指標列有「學生專業實務技術能力提升成效」,亦將「推動校外實習」之成效列入指標內涵中。

四、積極辦理校外實習課程之績效評量,提升辦理成效

有效評估和改善是構成機制完整性的要素之一。臺評會受教育部委託進行績效評量,透過實地訪評,深入瞭解各校推動辦理實習課程情形,以確保學校實習機制健全發展與成效。評量項目分爲「學校整體實習機制」、「學校整體推動實習成效」、「學校推動校外實習機制」、「學校推動校外實習成效」、「持續改善成效和其他」共六大項,內容包括15項指標和43個評量基準。第一週期86校,已分別於106和107學年度完成評量;第二週期分四年執行,目前已完成公佈前二學年40校成績,其餘正在作業中。訪評結果第一週期通過率爲18.6%,第二週期已完成的校數通過率爲30%(臺灣評鑑協會,2013-2020),顯示已有明顯進步。而列爲「有條件通過」或「未通過」者,學校須於評量結果公告後三個月內完成改善,並提出自我改善執行成果。

結語

教育部2009年規劃「技職教育再造方案」時,大專校院畢業生在學期間僅32.8%參加校外實習,大專校院辦理學生實習之系所亦僅佔11.9%(教育部技職司統計資料,2009)。經過十餘年之推動,至111學年度,技專校院已有983科系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佔所有1,005科系之97.8%。參與學生達102,406人次,合作機構數13,786家(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顯見推動迄今,不論實施科系、學生數或合作機構數,均已大幅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