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董座張世忠家族涉內線交易規避損失 交易無明顯改變獲不起訴
基亞生物科技公司(3176)董事長張世忠,身爲基亞子公司TDL公司董事,得知TDL轉投資的公司自主研發「新冠肺炎檢測試劑盒已獲歐盟CE認證」,但遭澳洲交易所調查處分TDL暫停交易,張世忠涉將此事轉知胞妹張姿玲、妹婿黃子亮,兩人出脫基亞股票,規避損失共8百多萬元。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張、黃未接觸到內線消息,交易行爲無明顯改變,張等4人獲不起訴處分。
全案緣於,基亞在澳洲的子公司TDL,在澳洲時間2020年3月18日於澳洲交易所公告,TDL轉投資的廈門德必碁公司自主研發的「新冠肺炎檢測試劑盒已獲歐盟CE認證」,但此重訊前2天股票成交量大增;澳洲交易所調查後認,TDL未立即揭露對公司股價有重大影響的消息,同年3月19日將TDL公司予以暫停交易處分。臺灣基亞也沒有代TDL公司發佈重訊,直到當年5月28日櫃買中心要求基亞公司補發重訊。
不起訴指出,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追查,2020年3月19日,張世忠接獲TDL秘書電子郵件告知,TDL遭暫停股票交易,涉嫌知悉消息時當天即回報,或最慢在當年3月27會基亞董事會上,轉達此消息給胞妹張姿玲、妹婿黃子亮,未敦促基亞員工依規定代子公司發佈重訊,張、黃2人分別出脫基亞股票,規避損失625萬餘元、252萬餘元。
張等人否認犯行,張世忠供稱,「我真的忘了,那1天我做什麼事、吃什麼東西,真的是不可能記清楚」、「董事會一定會報告此事」但不敢保證,過這麼久的事情,很難釐清清楚,重要事情一定會即刻通知。
張姿玲向調查官稱,可能是在董事會上得知消息,真的不記得;辯護人質疑會議紀錄上並沒有紀錄此事,這是重大的誤會。黃子亮則指出,印象中有討論提了一下停牌,但印象不清。
基亞的發言人證稱,基亞長期持有TDL公司股票,很少買賣,在澳洲交易量很低,停止交易不影響公司財務、業務、股東權益,認爲不用公告,應有向張世忠報告無須公告,隔了幾個月,櫃買中心通知我「爲何TDL公司停止交易基亞公司沒有發佈重訊」,已櫃買中心說明,並依要求補發重訊。
檢方認爲,該消息確實非正面事項,張世忠最慢是在2020年3月19日,得知TDL公司遭澳洲交易所暫停交易,未刻意指示2名發言人隱瞞不公告此消息。
檢方勘驗調查局訊問筆錄,未進場的張世宗,不記得什麼時候向董事講此消息,只表示善盡董事長責任應該會報告此事;檢方再勘驗2020年3月27日基亞董事會會議紀錄錄音,也沒提及此消息,難以認定張世忠在2020年3月19日至27日間,向各董事、董事會提出TDL公司暫停交易的報告。
檢方指出,張姿玲、黃子亮不否認有印象TDL公司停牌,但他們究竟是從財務報告知悉,或2020年3月19日至同年5月28日間聽聞,無從確認。檢方分析張姿玲擔任董事長的紫翔公司歷年交易,每季固定檢討調整持有基亞的股票,以維持股票淨值在10元以上,避免被暫停信用交易而影響公司股價。
黃子亮身爲基亞董事,每日賣出基亞股票未超過10仟股,無須申報。檢方分析交易,2019年7月3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黃幾乎每天賣出基亞股票,交易行爲並無明顯改變,78元價位一路跌價賣出至54元,2020年3月19日至同年4月1日,9次交易日分別各賣出5至9仟股。黃子亮若知悉暫停交易消息,大可申報一口氣賣掉脫手,不用每日掛單10仟股以下賣出。
檢方認爲,檢方認爲,無積極證據證實張世忠、張姿玲、黃子亮有內線交易犯意聯絡,張、黃無接觸內線消息,另,紫翔公司員工劉女依黃的指示進行交易,查無接觸重大消息,難認違反內線交易,4人罪嫌不足不起訴。本案依職權送請再議。
去年檢調約談包括高端母公司基亞生技董事長張世忠(圖)等10餘名相關人士。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