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遭陳沂諷「黑菊花」引公然侮辱罪爭議 是否違憲今宣判
憲法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遭網紅陳沂暗指稱爲「黑菊姐」引發 《公然侮辱罪》爭議,逾10位法官主張此規定有違憲爭議,裁定停審 、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並人民聲請案共31案審理進行言詞辯論後 ,4月26日下午3點將作成關鍵性的判決。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300以下罰金」。 聲請釋憲人主張,侮辱性言論爲表達意見或觀點,在民主多元社會中應予以保障,因此表達意見或觀點欠缺事實之連結,與誹謗性言論有本質上之差異,欠缺事實連結之意見或觀點,縱令他人感到不愉快,並不會侵害他人之名譽。
聲請人認爲,這樣的規定所保護之名譽法益定性不明,導致實務判決認定歧異,一般人無法合理預見,已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公然侮辱罪多數案件經不起訴終結或無罪判決,所收效益不彰,也不宜將公然侮辱罪的規定限縮至仇恨性或挑釁性言論。
法務部則表示,因網路傳播速度迅速及匿名性之特性,被害人無從迴避侮辱性言論,更難以移除或下架方式恢復所受侵害,亦無法及時蒐證,民事損害賠償無法完全替代刑事處罰,公然侮辱罪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