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毛當令箭!建防騷機制 澎湖民宿業怒斥:根本騷擾元兇

《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明文規定,「10人以上」的組織、企業或公開場所,才應該建立性騷擾申訴管道。(翻攝全國法規資料庫/許逸民澎湖傳真)

雞毛當令箭!澎湖縣政府日前逾越《性騷擾防治法》規定,發函強迫總人數未滿10人的民宿等業者,也需在文到10日將性騷防治措施回報。引發業者不滿,質疑像許多民宿是1人的家庭副業,是要訂什麼措施規範回報?痛斥這些公務員基本素養不足,拿着雞毛當令箭,根本纔是騷擾元兇。

對此,澎湖縣政府社會處長周柏雅瞭解後坦承說,對法規沒有強制10人以下的行業要求填寫自主檢查表和回報,已超過母法範圍,業者確實沒有義務填報,應採鼓勵宣導,將會要求所屬重擬發文。

《性騷擾防治法》於2005年2月5日公佈,自公佈後一年施行,立法目的是爲了補足《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不足,保護此二法以外的被害人,來全面防治性騷擾,保護各場所的被害人。

澎縣府24日逾法發文函迫10人以下組織也建立防騷機制,填報自主檢核表。(許逸民攝)

澎縣府24日逾法發文函迫10人以下組織也建立防騷機制,填報自主檢核表,圖爲檢核表內容。(許逸民攝)

而在民進黨爆發性騷吃案後,2023年5月底爆發MeToo浪潮,在社會強大壓力下,行政院在7月13日提出「性平三法」修法草案,並經立法院加開臨時會後,於同年7月28日立法院三讀《性別平等教育法》,並趕在同月31日臨時會最後一天,三讀《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完善申訴流程」和「重罰」爲主軸,不過,新版性平三法在總統公告後即刻生效,部分條文則於20243月8日婦女節上路。

不過,《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明文規定,「10人以上」的組織、企業或公開場所,才應該建立性騷擾申訴管道。但澎湖縣政府社會處承辦人日前卻濫權逾越法令,連總人數不到10人的組織,也發公函強制要求填報自主檢查表,讓像民宿這種許多是家庭副業的業者滿頭霧水,是要怎麼對自己建立受理申訴電話和處理窗口?

因此,質疑澎縣府社會處也蠻橫濫權,上下都法學素養欠缺,主管法令認知不足,纔會又用同法第28條來「恐嚇」騷擾民宿業者,若未照辦將通知限期改正並實地查覈,還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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