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裡長涉中國招待旅遊介選 地院29日3度開羈押庭
基檢偵辦中國疑形同免費招待旅遊介入臺灣選舉,羈押基隆市吳姓里長獲准,吳男提出抗告,基隆地院裁定交保;檢方昨天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基隆地院明天3度召開羈押庭。
基隆地檢署指出,吳男疑接受中國山東省煙臺市臺灣辦公室(煙臺市臺辦)指示、委託及資助,鎖定里長爲主要對象,招攬基隆市裡長及親友共33人,於今年11月21日到26日赴中參加由中共政權或煙臺市臺辦出資招待的6天5夜山東旅遊團,郭姓民衆協助處理赴中相關事宜,參加者僅須先支付新臺幣5500元,明顯有不相當對價。
此外,遊玩整趟行程後,還可退還人民幣1100元(約新臺幣4679元)給里長等團員,依匯率換算,形同整趟行程無須支付費用。
檢方調查,團員赴中國旅遊過程中,有中國臺辦人員陪同,當地交通、景點、餐廳、住宿等費用均由中方全部支付,中方並安排高檔飯店、豐盛飲食招待;飯席間,煙臺市臺辦主任、副主任等都到場,並誘使團員於明年選舉時,支持特定政黨或不投特定政黨。
檢方表示,吳男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且有滅證情事,14日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郭姓民衆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
吳男不服遭羈押提出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基隆地院23日重開羈押庭,法官裁定吳男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於戶籍地且不得與相關被告、證人接觸。
基隆地檢署昨天提起抗告,高院今天撤銷50萬元交保裁定,2度發回基隆地院更裁,基隆地院將於明天上午10時第3度召開羈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