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裡長涉中國招待旅遊介選 3度開羈押庭收押
基隆市吳姓里長涉嫌接受中國資助,招攬33人前往山東省旅遊,陸方官員並誘使團員在明年選舉時支持特定政黨,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今天第3度召開羈押庭,裁定吳男羈押禁見。
基隆地院上午召開羈押庭,基隆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陳照世和檢察官黃佳權蒞庭,檢方提出吳男從今年6月至今出國次數高達6次,短期內出入境頻繁,認定有逃亡之虞,且吳男刻意刪除與陸方官員微信對話紀錄,有勾串滅證之虞,歷經2小時詢問後,法官裁定吳男羈押禁見。
基隆地檢署指出,吳男疑接受中國山東省煙臺市臺灣辦公室資助,招攬基隆市裡長及親友共33人,於今年11月21日到26日前往山東旅遊,參加者僅須先支付新臺幣5500元。
飯席間煙臺市臺辦主任、副主任等都到場,並誘使團員於明年選舉時,支持特定政黨或不投特定政黨。行程結束後,還可退還人民幣1100元(約新臺幣4679元)給里長等團員,形同行程無須支付費用。
檢方認吳男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且有滅證情事,14日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吳男不服提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基隆地院23日重開羈押庭,裁定吳男50萬元交保,檢方27日提起抗告,高院昨天撤銷交保裁定,2度發回基隆地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