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保全戀上人妻「交往2個月只啾1下」 慘賠6萬原因曝
小王爲此遭求償50萬,在法庭上崩潰坦承有交往,但說交往2個月以來只接吻一次,希望法官減輕金額,法官最後判須賠6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基隆一名保全去年7月與一名人妻短暫交往約2個月,人妻丈夫事後在手機內發現多張親密合照,妻子不但在辦公室公然坐在男方腿上,還送給男方情侶表;小王爲此遭求償50萬,在法庭上崩潰坦承有交往,但說交往2個月以來只接吻一次,希望法官減輕金額,法官最後判賠6萬。
判決書中丈夫主張他在妻子手機發現LINE訊息,得知妻子與另名男子去年7月中旬至同年9月7日間,在辦公室內牽手、擁抱、多次接吻、妻子坐在對方腿上,2人還同遊基隆市深澳坑路上的彩虹屋,妻子還送對方情侶表,丈夫因此主張遭侵害配偶權,求償精神慰撫金新臺幣50萬元。
遭求償的男子雖承認去年7月中旬至同年9月7日間有與女方交往,但稱僅在8月間發生一次接吻,則女方丈夫雖出示購買情侶表的消費明細,僅能證明女方確實有購買該表,不能證明是贈送給他;小王稱目前擔任保全月薪約3萬6,離婚後還須扶養未成年子女及負擔房貸,盼法官能酌減賠償金額。
法官認爲,男子明知女方已婚還私下約會,以情侶關係進行互動,縱使只有接吻1次,不論是否曾發生性行爲,都已經超過正常社交可容忍的範圍,考量到雙方的地位、身分、經濟能力、案件侵害程度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6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