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司機吵架一刀捅死同事!拒道歉賠償二審法官怒重判

臺中高分院二審時,認爲一審量刑過輕,因此改判14年6月徒刑。(示意圖 / shutterstock)

彰化縣貨運司機林忠成(44歲),與李姓同事(37歲)在工作羣組因爲棧板使用問題而發生爭執,雙方爲此約至公司門口見面談判。未料,林男竟持鋸齒狀麪包刀狠刺李腹部致死,李男失血過多,最後重傷不治。李男遺孀向法院要求判林男死刑,一審時依殺人罪判處13年;二審改判14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林男與李男同爲貨運行司機。2022年3月28日晚上7時許,二人於公司LINE羣組爲了棧板使用問題而起爭執,林男先傳訊稱「有問題,不爽來找我講」,李男則回「走,總倉等」相約至公司門口談判。

返往公司途中,林男先至五金行買了一把鋸齒狀、到人25.5公分的麪包刀,後藏於右手衣袖內。案發現場中,二人互相拉扯一番,後林男趁勢拿出買好的麪包刀朝李男揮去、又猛刺李左下腹部,這一刀深入13公分,導致李男失血過多,期間林男同事見狀紛出手阻止,送醫後宣告重傷不治。

一審認爲,林、李衝突時間僅43秒,而李男未持武器,林男卻仍朝其猛揮43刀,手段殘忍,犯後態度不佳,對李家屬甚至並無一句道歉。法官考量,已故李男須照顧年邁罹病父母,且李身爲家中經濟唯一來源,另李男遺孀亦請求判處死刑,因此一審時依殺人罪判林男13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

臺中高分院二審時,認定林男犯案手段殘忍、惡性重大,審酌其過去並無前科,但卻造成李男家庭破碎,且犯後至今矢口否認,認爲一審量刑過輕,因此改判14年6月徒刑,林男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