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廣西男子收養女嬰,帶回家養大,4歲開始侵害,時間長達17年
“爸,求你了,放過我吧,我真的不想這樣。”女孩哭着哀求父親,想讓他停止獸行,但龐於鑫就好像沒聽到一樣,繼續對養女動手動腳,嘴裡還說着:“我養了你,你就得聽我的,沒有任何資格反抗!”
龐麗想阻止,卻遭到了父親的毆打。最後,她只能默默地流淚,承受這一切······我們來看看這個案例:回顧 廣西男子收養女嬰,帶回家養大,4歲開始侵害,時間長達17年。
龐於鑫出生在廣西的一個貧窮家庭,父母早逝,從小就是爺爺帶大的。後來,爺爺也去世了。其他親人把他當累贅,不願意撫養他,因此他只能選擇外出打工養活自己。但龐於鑫並不是個勤快人,所以工作很多年也沒存下一分錢。
更是因爲貧窮一直到30歲都沒娶上媳婦,就算老家那個偏僻的村莊,也沒有人願意將女兒許配給他。後來,他乾脆回了老家,靠着打零工生活。一個人生活時,他養成了喝酒的習慣,因爲這是他唯一一個能讓自己開心又承擔得起費用的消遣方式。
1997年的冬天,外面很冷,但家裡的酒已經喝完了,所以龐於鑫還是頂着寒風出門買酒。路上他聽見附近傳來嬰兒的啼哭,出於好奇,就去看了一下,發現確實有個被遺棄的女嬰。一開始,他並不想管。
但買完酒回來後,嬰兒還在哭,沒有任何人幫助。龐於鑫心想:一個孩子而已,給口飯吃就能養活,長大了還能賺彩禮錢,自己老了也能有人照顧······於是,他就將這個孩子抱走了。
路上碰見鄰居,就謊稱是外面的女人給他生的孩子,嫌他窮扔下孩子跑了。通過這種方式來維護自己男人的尊嚴,反擊那些瞧不起他沒老婆的人,屬實有些可笑。但難得的是,孩子抱回來之後,他的照顧也還算盡心(不過僅持續4年)。
每天都會熬米糊給她吃,龐於鑫沒什麼文化,就給孩子取名龐麗,還上了戶口,拉扯着女兒長大。令他驚喜的是,龐麗雖然一開始長得很醜,臉皺巴巴的,但是營養跟上來之後,就變得漂亮可愛了很多,而龐於鑫的邪念也就此滋生。
他雖然一直很窮,但也從未放棄過找女人的念頭。可因爲養孩子,他沒有多餘的錢,現在看女兒這麼可愛,又是他一手養大的。他覺得如果沒有自己,龐麗早就餓死了,所以就想着乾脆讓龐麗做自己的女人。
孩子4歲那年,他就對女兒伸出了魔掌。那時,龐麗對此事毫無概念,完全不知道爸爸在幹什麼,她只知道自己乖乖聽話不亂動,就能獲得零食獎勵,所以每次都很配合,龐於鑫也能通過這種方式獲得做男人的快感。
但隨着年齡的增長,龐麗漸漸地有了性別意識,懵懂的她也開始知道不能隨便讓異性觸摸自己。所以當父親再次對自己實施犯罪時,龐麗表達了不滿,可龐於鑫卻說自己是在幫她抓蝨子,讓她好好聽話。
儘管父親說話很像真的,但龐麗依然感到不適,心理和生理上都反感父親的這種親近行爲。直到初中時,她學生物知道了男女之事,這才意識到父親這些年到底在做什麼。自那之後,她就開始表達出明確的拒絕。
可龐於鑫早就嚐到了甜頭,又沒有別的女人,自然不肯放過她,所以每次只要龐麗敢反抗,他就會發脾氣、威脅,甚至毆打女兒。還會經常給她洗腦:不讓爸爸睡的話,就把事情說出去,讓她身敗名裂。
龐麗在家裡體會不到親情,朋友是她最重要的人,她怕此事傳出去後真的會像父親說的那樣,失去所有朋友同學,所以只能任由父親糟踐。高考填志願時,她選了外地的學校,卻被龐於鑫偷偷篡改了志願,只能留在本地讀書。
所以大學期間,她也經常會遭到父親的QF。他往往是來到學校找她,並把她帶去附近的賓館開房。在這樣的環境下,龐麗變得越發自卑、怯懦。直到被一個室友發現不對勁,她才哭着將這些年的悲慘遭遇說了出來。
在室友的鼓勵下,她勇敢地選擇了報警。2018年2月9日,龐於鑫被警方逮捕歸案,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卻並不覺得自己的行爲是違法的,因爲他覺得自己沒有對女兒進行任何威脅。
但根據法律規定,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關係的行爲,不管女方是否同意,都屬於QJ罪,而且要從重處罰。他的獸性又持續了17年,屬於情節惡劣,要處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最終,法院判處龐於鑫15年有期徒刑,他終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了代價。
希望龐麗能像勇敢衝破恐懼去報案抓父親一樣,勇敢地面對生活和他人的閒言碎語、侮辱詆譭。也希望她能早日建立一顆強大的內心,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加油!
(《回顧 廣西男子收養女嬰,帶回家養大,4歲開始侵害,時間長達17年》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