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李文宗自請處分 將送中評會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右)12日舉行總統大選政治獻金說明記者會,當時競選總幹事黃珊珊(中)及財務長李文宗(左)各自爲沒有把控相關作業及未善盡二次查覈責任,向外界鞠躬致歉。(記者侯永全/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假帳疑雲,時任競總總幹事黃珊珊、財務長李文宗自請處分,預計送交中評會處理。民衆黨中評會主委李偉華昨天說,現在要先了解相關狀況,再來擇期安排時間處理,還要考量中評會委員時間許可、案情急迫性等因素。

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前天在直播節目透露,針對會計師端木正申報不實的問題,這不只是會計師有責任,身爲財務長的李文宗也沒有善盡責任,李文宗已經道歉,「既然他是黨員,就把他送到中評會」;至於黃珊珊,也有自請處分,兩人都會移送中評會處理。

民衆黨中評會過往多爲週四開會,李偉華昨受訪表示,中評會要先了解相關狀況再安排時間開會,同時也要考量中評會委員時間許可、案情急迫性,目前沒有時間表。

民衆黨發言人吳怡萱則說,李文宗、黃珊珊在這次的政治獻金申報事件,必須要有相對應責任,兩人都已經自請調查,中評會也會依照規定辦理。

依民衆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黨員違紀指言行違反正直誠信原則、破壞民衆黨名譽或和諧,處分包括警告、停權與除名,其中在廉政透明公約部分,包括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遊說法等規定,得視情節輕重應予以除名或停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