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稱京華城非圖利 遊淑慧轟亂扯:她要說明兩件事

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提出資料反擊民衆黨團記者會。圖/取自遊淑慧臉書

民衆黨立院黨團昨大動作針對京華城容積案舉行記者會,立委黃珊珊指京華城不是都更案,是都市計劃細部計劃變更案,本來就授權臺北市有權自訂容積獎勵,看不出來是哪裡違法?哪裡圖利?北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遊淑慧今反批黃珊珊亂扯一通,並指政治獻金亂帳、京華城案容積「全都有你,你都沒事」

遊淑慧嗆黃珊珊「死道友不死貧道」一方面撇清關係說京華城非她業管項目、她不會處理;一方面又出來說三道四,亂扯一通。黃珊珊堅持京華城案的法源依據是「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 是柯市府認爲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主動幫京華城修擬的細部計劃、幫京華城創設的容獎項目。

「這不是愛公務員、而是害公務員啊!」遊淑慧說,變成自證柯市府圖利,而且也打臉柯文哲之前說的「今年3、4月才知道」的瞎話,開出的這帖藥是毒藥還是良藥,這些被告要不要喝?就看未來柯文哲、彭振聲和黃景茂的辯護主張敢不敢用就知道。

遊淑慧表示,按照黃珊珊的證詞,是柯市府「主動」認爲京華城有必要增加容獎;那柯文哲、彭振聲、黃景茂就慘了,他們必須要說明兩件事,一,他們爲什麼覺得京華城有必要增加容獎?合理必要性在那?二,除了京華城,他們還主動給過那塊非都更、非危老、非海砂的私人改建案容積?黃不是說「通案」?

遊淑慧指出,當時審議資料和過程裡,完全沒有市政府的必要說明,附件是京華城案109年的提案資料,明明京華城纔是提案人,法源依據就是寫「都市計劃法24條」,爲什麼黃珊珊要凹成「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兩條法規差異在那?差異就在提案人是誰、主動權誰發動。

遊淑慧表示,若把法條文字攤開來看,黃珊珊每次只敢用條號和部分文字騙人,爲什麼要把提案擬定的責任攬在柯市府身上?是不是爲日後京華城容積率保衛戰留下法律伏筆?方便京華城日後能主張信賴保護原則,主張是市府主動給的、就不能收回。她說,律師天職是爲客戶利益辯護,只不過不知道「黃律」服務辯護的對象是臺北市民?柯文哲?還是沈慶京?

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提出資料反擊民衆黨團記者會。圖/取自遊淑慧臉書

臺北市議員遊淑慧。圖/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提出資料反擊民衆黨團記者會。圖/取自遊淑慧臉書

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提出資料反擊民衆黨團記者會。圖/取自遊淑慧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