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質疑憲法法庭程序倉促 籲韓國瑜表達嚴正立場
憲法法庭將開庭討論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案,朝野黨團今天將協商推派訴訟代理人。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質疑程序倉促,且立法院僅能委任3名訴訟代理人,立法院長韓國瑜身爲立院大家長,應表達嚴正態度。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就4案聲請暫時處分定10日行公開準備程序,就暫時處分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各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
韓國瑜昨天發出協商通知,召集朝野黨團討論釋憲案聲請暫時處分部分委任訴訟代理人。
民衆黨團上午舉行「別讓民進黨綁架臺灣民主」 記者會,並於會後接受媒體訪問。
媒體詢問釋憲案暫時處分委任訴訟代理人的態度。黃國昌表示,司法院憲法法庭給立法院的函很奇怪,立法院作爲相對機關,竟然沒邀請機關代表,只有訴訟代理人,這完全違反過去聲請釋憲時,以立法院作爲相對人的慣例。他說,應遵守正當法律的憲法法庭,怎麼會剝奪相對人的聽審權。
黃國昌指出,直到今天立法院纔要討論派誰擔任訴訟代理人,但到下週三開庭只剩4天準備,即便協商討論出人選,也得問對方是否願意,「是以爲律師都閒閒沒事做嗎?」
黃國昌表示,除了民進黨團聲請釋憲外,還有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每個機關都能委任3名律師,憲法法庭若把4個案子合併辯論審理,立法院面對4個機關時,爲何委任的訴訟代理人只有3名,是要逼立法院的訴訟代理人去對抗其他12個律師團隊嗎。
黃國昌表示,他要請教憲法法庭,4天的就審期間是憲法法庭的高度和正當法律程序嗎;關於此事,民衆黨團將在黨團協商時向韓國瑜提出訴求,作爲立法院的大家長,應有嚴正態度。
媒體詢問,民衆黨團是否由黃國昌擔任訴訟代理人。黃國昌表示,訴訟代理人需是現職律師,他雖有律師執照,但他現在是立委,沒加入律師公會就不能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