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僅派訴訟代理人赴憲法法庭 黃國昌:違反慣例、過於倉促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今(5)日早上於黨團記者會表示,立院只能派訴訟代理人,機關代表沒有受邀,這違反慣例,今天在協商中會向立法院長韓國瑜完整表達立場。(李奇叡攝)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兵分四路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將於10日開庭審理暫時處分,立院可派三名訴訟代理人到庭陳述意見,立法院長韓國瑜今(5)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早上於黨團記者會表示,立院只能派訴訟代理人,機關代表沒有受邀,這違反慣例,在協商中會向立法院長韓國瑜完整表達立場。
黃國昌說,憲法法庭給立法院的函非常奇怪,因爲立法院作爲相對機關,憲法法庭竟然沒有邀請立法院機關代表,只有訴訟代理人;但立法院作爲相對機關、也就是相對人,沒有代表,這完全違反過去聲請釋憲時,以立院作爲相對人的慣例。
黃國昌表示,按照往例,立院都有機關代表,爲何應當遵守正當法律程序的憲法法庭,連基本的相對人聽審權都會剝奪呢?怎麼會只讓立法院派訴訟代理人,竟然沒有機關代表,這部分民衆黨團今天在協商時,會正式和韓國瑜表達,希望韓站在立法院大家長的立場,對這件事情要有非常嚴正的態度。
黃國昌續指,直至今日,立院纔要討論,要誰當訴訟代理人,但距離下禮拜三開庭只剩下4天。今天協商後,即使討論出人選,還要問徵詢其意願,就算該人選連週末都加班,還剩下幾天可以準備?難道是以爲那些律師都閒閒沒事做?接下來4天全都是空檔?4天的就審期間,就是憲法法庭的高度,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嗎?
黃國昌也說,此次除了民進黨團,還有總統、行政院、監察院聲請釋憲,每個機關都可以委任三位律師,憲法法庭將4案合併審理,爲何立院所能委任的訴訟代理人只有3個?是要逼3個訴訟代理人對抗總共12人、4個律師團隊嗎?這些都是黨團協商時,必須要嚴肅討論的問題。
至於先前傳出,民衆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訴訟代理人,不過黃國昌今也強調,訴訟代理人必須是現職律師,他現在是立委,雖然有律師執照,但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在當立委的時候,不能夠登錄執業。而沒有登錄,就不能加入律師公會,也不能執業,即使因有牌而執業,也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