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修正水污染防治辦法 全氟物質和藥物列入檢測

環境部今20日發佈「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環境部提供)

環境部今20日發佈「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由於國際趨勢已對藥物和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採行廢水檢測及削減管理,因此對一定規模醫院及醫學中心、科學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及製程有使用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之事業等,新增每年檢測申報,連續2次不符監測值時,應提出執行自主削減措施。

環境部說明,這次修正的部分條文中,爲.引導廢水處理節能創能,針對達一定規模具能源化潛勢的行業,如造紙、食品、醱酵、石化及公共污水廠等5種業別,增訂於申請、變更或展延許可時,優先評估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厭氧處理),並收集利用沼氣,另外也會同步規畫補助措施,對有意願採行能資源化等技術且符合資格者,可提出示範案場補助申請。

環境部指出,有鑑於鑑於藥物排放於水體有危害風險,以及全氟多氟烷基物質爲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具危害性,國際斯德哥爾摩公約已將全氟多氟烷基物質限、禁用,且國際趨勢已對藥物和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採行廢水檢測及削減管理,因此該辦法修正後,將對一定規模醫院及醫學中心、科學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及製程有使用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之事業等,新增每年檢測申報,連續2次不符監測值時,應提出執行自主削減措施。

環境部表示,爲促進畜牧糞尿資源化,簡化申報行政作業,如畜牧糞尿個案再利用或作爲農地肥分使用之全量施灌者,及畜牧業將畜牧糞尿水全量送交資源化處理中心或資源化處理率達75%以上者,均可免檢測申報;且放寬沼液沼渣肥分使用計劃應檢附文件種類;另製程或污染防制設備回收水,免檢測申報。

環境部提到,本次修正辦法也會減少水質檢測活體試驗;放流水生物急毒性檢測原以鯉魚、羅漢魚等活體生物進行,本次修正增列斑馬魚胚胎爲可採行測試物種,可減少活體試驗,符合3R(Replacemet、Reductio、Refiement)實驗動物使用原則及生物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