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是小王竟殺了他!鐵桶藏屍成白骨彰化男遭判刑12年半定讞
彰化縣賴姓男子17年前不滿前妻與李姓男子曖昧,2人路上相遇後大打出手,賴男持石塊、繩索殺害對方,藏屍鐵桶後棄置住家附近,多年來一直沒被人發現,直到去年5月間鄰居整理環境,打算丟掉鐵桶時才發現白骨,全案因此爆發。賴男一審遭判刑13年6月,二審改判12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8日駁回上訴定讞。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去年5月間接獲報案,當地擔任道士的男子想將某地廢棄鐵桶清理後變賣,騎車經過時不慎撞倒鐵桶,桶內白骨連同覆蓋在上面的垃圾與衣物等雜物泄漏而出,故報警處理。由於鐵桶內骨骸、衣服及破損證件等物品均已腐爛,白骨無法確認身分。透過比對白骨DNA後,查出死者是失蹤多年的李姓男子。李男失蹤前在彰基醫院附近當白牌車司機,與賴男前妻有染。雙方家庭均知道2人不倫的行爲,但李男卻突然失蹤。
▼李姓男子當年突然失蹤。(圖/記者唐詠絮攝)
警方循線找到賴男前妻,並認定賴男涉有重嫌,但賴男卻四處躲藏、逃避追緝,一直到案發後近2個月,才被警方逮捕到案。經過檢警釐清後發現,賴男雖與妻子在2002年間離婚,但他不滿前妻與李男曖昧,2004年間兩人在路上偶遇,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賴男拾起石塊重擊李男頭部,再將李男拖進車內用繩索勒斃,最後放進鐵桶內,棄屍住家三合院後方防火巷。檢方因此依照殺人罪嫌,對賴男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賴男的前岳母願意協助賴男賠償,並提出300萬元的賠償金,但未獲死者家屬同意,不願和解。一審法院最後認定賴男有罪,判刑13年6月。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二審審理時,賴男前岳母提高賠償金爲600萬元,達成和解;再加上法院認爲賴男犯案後已見悔悟,且有教化可能,因此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2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28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