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定位不明新聞多次出包 監院糾正文化部
華視。(本報資料照片)
華視多次播出新聞疏失調查案,監委賴鼎銘、葉宜津、林鬱容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稱監院教文委員會審查通過,對於華視定位不明糾正文化部,並確認無外力及刑事不法情事。
監委指出,華視新聞臺於111年4月20日至5月13日播出新聞時,共出現7次錯誤:插播式字幕播出戰爭及防災、天然災害及極端氣候資訊、將行政院長職銜誤植爲總統、美國職棒誤植隊徽、誤植上海確診人數、將總統姓名誤植爲蔡EE、將「前」副總統誤植爲「美」副總統。
監委表示,經調查局查證後,未發現有外力介入情形;臺北地檢署查無刑事不法,予以簽結。第一次錯誤播出新北市有戰爭或天災的快訊文字,經新北市政府證實確屬其商請華視預錄演習情境腳本;文化部宜督促公視基金會加強監督,避免再有類似錯誤。
監委指出,文化部5月25日調查報告指華視內控機制出現問題,已請華視辦理包括「建立符合業務實際需求之組織編制及人事制度」;「提升人力需求以及人員專業品質,教育訓練需無時無刻進行」;「新聞SOP設計,須與工作人員權責相符」;「對老舊設備進行盤點汰換」。文化部與公視基金會宜持續善盡監管及協助華視的責任。
監委強調,通傳會已依法裁罰華視或要求檢討改進,後續應檢視華視新聞是否落實內控機制與編審SOP,並列爲評鑑及換照之審查事項,督促華視確實積極改善,且亦宜以華視爲鑑,要求其他電視業者新聞臺引以爲戒,檢視內控機制與編審SOP,避免出現與華視類似之錯誤。
監委提及,華視定位不明問題原地踏步,提案糾正文化部;華視既爲強化自律內控機制,而設置公評人,自應發揮其應有功能,如公評人建議有值得參採處,華視應予正視,如認有與現況不符或誤解處,華視宜與公評人溝通或澄清,以免形同各說各話。
監委認爲,華視應明賞罰並落實淘汰機制,諮詢專家提及華視工會是華視經營上需面對之問題,且華視要淘汰不適任員工亦不容易,藉由本次華視新聞接連出錯之契機,將歷次錯誤關鍵列出明訂於規則中,依規則,明賞罰徹底執行,甚至連續出錯將予以開除,除可收警惕之效,亦可落實淘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