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漂流木撿拾違規!擅撿一級臺灣扁柏 2男依侵佔罪送辦

花蓮2男子撿拾漂流木載運上車,因重量、末徑超過可撿拾規定,被依侵佔罪嫌送辦。(警方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2男子撿拾漂流木載運上車,因重量、末徑超過可撿拾規定,被依侵佔罪嫌送辦。(警方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2男子撿拾漂流木載運上車,因重量、末徑超過可撿拾規定,被依侵佔罪嫌送辦。(警方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颱風過後,花蓮海邊出現大量漂流木,日前縣府已公告開放撿拾,不過仍有相關規定必須注意。有民衆到秀林鄉和平溪橋河牀搬運木頭,這兩塊木頭都是一級臺灣扁柏,大小長度等都超過撿拾條件,被警方查獲,民衆辯稱不知道還有相關規定,警訊後依侵佔罪嫌送辦,也提醒請民衆務必詳閱公告,避免觸法。

新城警分局和平派出所長王祝光說,日前接獲交通警察隊和仁分隊轉報,秀林鄉和平村和仁地磅空地有人在載運木頭,他與警員郭詠翰立即前往,現場有一輛廂型車及兩名男子,靠近時車內散發濃濃木頭香味。

現場賴姓男子表示,車內漂流木,他是看到新聞說可以撿拾漂流木,纔到和平溪橋南端下方河牀撿,警方告知,花蓮縣政府公告有規定開放區域及撿拾條件,但賴男及林男撿拾的2塊漂流木,屬一級臺灣扁柏,大小分別爲1.13立方公尺、1.52立方公尺,市價約25000元 ,已超過可撿拾的條件,新城警分局依刑法侵佔罪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新城警分局表示,花蓮縣政府8月1日公告受凱米颱風影響,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民衆得自由撿拾清理,但須在開放區域撿拾,撿拾漂流木不得裁切,條件爲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纔可撿拾。

如拾得具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者,拾得人應於撿拾後通報當地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轄下分署、縣(市)政府保管並民法810條拾得漂流物規定辦理;拾得無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之漂流木,得由拾得人將漂流木運至公告所列之地點登記搬運。

警方呼籲民衆撿拾漂流木前請先詳閱公告,若有疑問請至主管機關詢問,以避免觸法。